就地枪毙,以杀一儆百。于是,干部下令把这个只有12岁的小孩按倒在他偷粮的地方,开枪射击。小学生在枪口下苦苦哀求饶命,哭喊声撕心裂胆,催人泪下。因枪老打不响,杀人凶手换了三次子弹,扣了八次枪机才把枪打响。小孩被一枪打中,倒在地上,鲜血四溅。三天后终于不治死去,成为高征购和反瞒产的牲祭。
吉祥公社北宗大队大队长,捉到一个偷粮的小孩,毒打一顿后,竟惨无人道地把他关进密不透风的仓库里。待父母和其他群众闻讯赶来时,这个饿得皮包骨,打得血肉横飞的小孩,早已被活活闷死了。
面对严峻的饥荒人群,一些有良知的党员干部也曾挺身而出,为民请命,实事求实地向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反映情况。有的抗命不遵,坚决抵制,然而都遭到了洪某等人的残酷迫害。
城关公社塘兰大队几位干部,在大会上说洪某放“卫星”,是好大喜功,出风头,吹牛皮。结果被批斗殴打。
当年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带头人、县劳动模范、城关公社大队党委支部书记崖坚,在一次县委召开的干部会议上,尖锐批评洪华弄虚作假,坑害农民。回到大队后,他不顾“反瞒产”运动的大局势,毅然打开大队仓库,分发粮食给早已断炊、濒临饿死的群众。
当时该大队社员已断粮三个月,人们把山上的野菜、地上的青蛙和蛇,甚至是老鼠和天上的飞鸟,能捉到的、能找到的所有东西,全都吃光了。躺倒快要咽气的社员群众,几乎家家都有。崖日坚召集干部开会,气愤地说:“留着粮食不分,眼看着人饿死,这哪里还是**的政策!”他斩钉截铁地宣布,开仓分粮,先救人命,出了事,天塌下来,由他一人承担。
分粮那天,全村社员一声欢呼,父老乡亲对崖日坚万分感激。
崖坚被大会斗,小会斗,县里斗,村里斗,斗了还不准给他饭吃,谁敢违命,照斗不误。就这样,在一次批斗会后,崖坚被活活饿死在押送回家的路上。
给崖坚送葬的时候,村里大部分人都出来了。尽管当时还要冒着很大政治风险,人们还是把他送入坟地。一位老人泣不成声地哭道:“日坚,你是大好人。你救活了我们,自己却饿死了!”
洪某却感到不解恨,他凶神恶煞地向干部们训话说:“要眼睛向下,搞狠一些,粮食才搞得出来……不要听见一些假相,听说死了人,心就软了,就害怕了,就此罢手不要粮了!”
1960年1月间,城关公社副主任莫日忠到塘兰大队,见到病人很多,已死了几个人,回来向医院院长反映。院长向洪某作了汇报。洪某竟然说:“莫日忠反映社员没吃,病人死的多,真实岂有此理!这个人一贯右倾,你们要好好解决他的问题。”
反右倾斗争,莫日忠被撤职反掉了。
县法院院长覃某向县委汇报,明伦公社有病人1600人,1415人出不了工,重病1004人,浮肿486人。5月6日死146人,浮肿59人,丢荒600亩。
在反右倾斗争中,覃因此被撤职,发落到川山公社,当商店门市部主任。
县人委监察室副主任罗某,一而再,再而三地向县委反映明伦公社死人多,饿死路旁没人埋的真实情况。洪某恼了,说他“对党不满,是反对党的领导”。1959年10月16日被停止反省,管制劳改,规定他每天要捡牛粪三担。在机关被斗了11天,反右倾又被当作“反面教员”批斗。
上诉信,被纷纷转到洪某手里。洪某下令,这是“坏人攻击三面红旗”的证据,一定要查出严办。他责令公安局将这些上告信拍成照片,然后翻阅干部档案,查对笔迹,追查破案。
为严加防范,掩盖饿死人的真相,洪某还对邮电局长下令:“凡是写给上级党委的信,全部进行扣留,送交县委审查。”
有一封洛阳公社砂石大队写给报社的信,反映群众现在全部吃木薯,有很多人中毒死亡。这封信转到洪某手中扣压,被翻拍成照片,追查写信人。后来查出是县人委干部谭少儒写的。洪某马上下令将人捉来,组织机关干部进行批斗,并押到洛阳公社去斗争。最后定为开除公职,送农村监督劳动。
许多社员不甘心坐在家里等着饿死,纷纷外逃求生讨饭。
情况反映到县委后,洪某认为这是给县委脸上抹黑,给“三面红旗”抹黑。县委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坚决把逃难到外地的“盲流”抓回来,坚决把想要逃难出外的社员就地堵住,“坚决刹住给人民公社脸上抹黑的歪风邪气,坚决打退阶级敌人对社会主义建设的猖狂进攻。”
因此,县委派出大批公安人员、干部和民兵,在全县各主要路口设置检查站,并通知各单位和各公社,坚决把出外的社员堵住,劝说不听者,一律关押。同时,还手执县委开具的证明,大批公安人员、干部和民兵,荷枪实弹,前往各地追捕。把逃难讨饭的饥民,当作外逃犯,绳捆铐拖,一串串押回环江。
从金城江、贵川等地追捕回来150多人,有的遣送原籍,有的关押入狱。被关押的饥民,因监狱拥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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