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竖起食指压在嘴唇上。
调酒师反应很快,点点头,继续摇他的杯子,只是眼神时不时往这边飘一下。
有几桌客人认出来了。
一个穿亚麻衬衫的中年男人端着酒杯朝秦风举了一下,秦风点了点头,对方也就收回目光继续跟同伴聊天。
没人大呼小叫。
唐雨挑了一张靠墙的台子,木桌面上有年轮纹路,摸上去温润。
江一曼把小熊放在桌上,端端正正摆在柠檬水旁边,还给它转了个角度,让它脸朝着舞台。
秦风要了三杯特调。
调酒师亲自端过来的,放在桌上时压低声音说了句“老板说秦总来了一定要招待好”,秦风摆了摆手,调酒师退回去了。
唐雨端起酒杯抿了一口,眉梢挑起来:“这家的基酒不错。”
江一曼盯着自己那杯看了半天,端起来闻了闻,放回去。
还是喝她的柠檬水。
调酒师又过来了,这回脚步有些犹豫。
他在吧台后面站了好几秒才下决心走过来,手里攥着一块擦杯子的白布,攥得指节发白。
“秦总,唐小姐。”他的声音压得很轻,但绷着,“我们老板说……能不能请你们上去唱一首?就一首,给店里涨涨人气。”
唐雨看向秦风。
“你想唱就唱。”
唐雨站起来,穿过几张台子走到小舞台边上。
驻唱歌手是个扎着头巾的年轻人,正抱着吉他调弦,看到她走过来,差点把拨片吞了。
唐雨低头跟他说了几句,年轻人连连点头,把话筒递给她。
吉他重新起了个调。
唐雨坐在高脚凳上,一只脚踩着凳子的横梁,话筒握得很松,像握着一个习惯了很多年的东西。
她唱的是一首民谣,调子不高,旋律简单。
但她的声音干净,没有多余的颤音和转音,每一个字都咬得清楚。
唱到第二段的时候,底下聊天的客人安静了。
穿亚麻衬衫的中年男人放下了酒杯。
角落里那对情侣不再说话。
最后一个和弦落下,掌声从各个角落涌出来。
有人在底下喊“再来一首”,声音不小。
唐雨朝台下微微欠了欠身,然后转头看向秦风。
她用嘴型说了两个字:“该你了。”
秦风愣了一瞬,然后站起来。
他走到舞台上,跟那个扎头巾的年轻人借了把吉他。
钢弦,面单,手感不错,比他大学时弹过的那把合板琴好太多。
他坐在高脚凳上,手指搭在品柱上试了两个和弦。
好几年没碰了,指尖的茧早就没了,按弦的时候有点疼。
但肌肉记忆还在,手指自己知道该往哪儿放。
他弹了一段指弹。
不是流行歌,是一首练习曲,大学时在宿舍走廊里练了无数遍的那首。
节奏不算快,但指法复杂,左手在指板上跳动,右手指尖交替拨弦,旋律一层一层叠上去。
全场安静了。
连空调的嗡鸣都清晰可闻。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安静持续了一秒。
然后掌声炸开。
比刚才唐雨唱完时更用力。
有人站起来鼓掌。
秦风把吉他还给那个目瞪口呆的驻唱歌手,正准备下台。
“还有一个人!”
唐雨的声音从台下传来。
秦风扭头,看到唐雨正推着江一曼的背,把她往舞台的方向送。
江一曼整个人往后缩,手里还抱着那个小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这位也是我们要推荐的实力唱将!”唐雨的声音压住了全场的骚动。
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江一曼身上。
她站在舞台边缘,灯光打在她脸上,皮肤白得近乎透明。
小熊被她抱在胸前,熊的脑袋从她臂弯里探出来,跟她一起接受全场的注视。
话筒递到她手边。
她接了。
然后她低头跟那个驻唱歌手说了几句。
声音太小,秦风坐在台下听不见内容。
那个扎头巾的年轻人愣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转身跟乐队打了个手势。
前奏响起来。
不是时下的流行歌,是一首很老的英文歌。
钢琴的旋律从键盘手的手指下淌出来,舒缓、绵长,像温水漫过青石板。
江一曼把话筒架往上升了一点,刚好到她嘴边的位置。小熊换到左手里抱着,右手握着话筒。
她开口了。
第一个音出来的时候,吧台后面的调酒师手里的布掉了。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声音——清,但不是那种脆生生的清,是那种深潭见底的清,通透、稳定,每一个音都落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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