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起来。
站起来的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己的体重减轻了至少三分之一。
不是因为体重真的减轻了,是因为肌肉和骨骼的协调度发生了改变。
以前站起来这个动作需要大腿发力、腰腹配合、重心前移——现在他只需要想一下“站起来”,身体就自动完成了所有动作。
没有任何多余的晃动。
他跳了一下。
就是用脚尖轻轻点地的那种跳法。
他的头顶几乎碰到天花板。
不是夸张。
房子的层高大约三米,他原地起跳,指尖擦过了天花板上那盏老式吊灯的灯罩边缘。灯罩被他碰得晃了一下,光影在墙上左右摇摆。
他落地的时候膝盖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整个人像一片被风卷上去又慢慢飘下来的叶子,脚掌接触地面的那一瞬间力量被均匀地分散到了整个足弓。
他几乎没有感觉到落地时的冲击力。
他拿起桌上的保温杯。
不锈钢杯身,双层真空,秦母上个月在超市花六十块钱买的。他本来只是想喝口水。但手指握住杯身的那一瞬间,他没有控制力道——因为他根本没觉得这个杯子有什么重量。
在他现在的手感里,这个不锈钢杯子和一个一次性的塑料杯差别不大。
他的手指轻轻一收。
然后他听见了一声细微的“咯”。
他低头看。不锈钢杯身上多了一个浅浅的指印。
不是凹痕,是形状完整的指印——他大拇指的指腹轮廓清清楚楚地印在杯壁上。
他把杯子翻过来看。
杯身的另一侧还有四个手指印。
他把杯子放在桌上,把手掌摊开看了看自己的手指。没有任何异样。皮肤没有变粗,指甲没有变长,关节位置没有改变。但他的握力至少翻了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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