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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家流放,我在边关建新城 第157章 她签过的漏洞(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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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十八日那张说明,不在工票总册里。

    它夹在第一日债务见证桌的杂页中,前面是一张药债,后面是两把泥刀和一辆独轮车的争议清单。若不是高同保留了抄页,半年后未必有人会按标题去找。

    正月二十四,原件从钟楼旧箱中取出。

    纸边与高同抄页一致,正文由当时的县书宋录写成,末页补注和签名是沈棠宁亲笔。没有二十七席合印,也没有严复礼县印;左上角只盖“工务协调见证”小戳。

    这枚戳能要求公共见证桌记录一笔自愿安排,不能强迫私人债主收工票,更不能替债户免债。

    第一句因此没有越过这条边界:债务双方自愿以已登记工票、料票或未来公共工值保全旧债者,债权人接受后须停催至约定日。

    债主可以不接受。

    接受后也不是公共替债户还钱,只是将具体票据或未来可能取得的工值列作偿还来源,换一段不收工具、不赶住处的时间。

    真正的问题从“未来”两个字开始。

    已登记工票有编号、工地、工时和三方留根;料票有门牌、材料和追索顺位。它们可能迟迟兑不出钱,却至少已经存在。未来公共工值没有编号,不知道债户会不会接到公活、做多少、何时完成,也不知道下一项工作是否还用工票。

    沈棠宁当时为什么把它写进去,旧桌记录也找到了。

    第一批一百六十九名实到墙工中,有十一人申报工具可能被债主收走,六人住在债主或保人提供的后屋。申时发票前,他们还没有一张可背书的工票;若只许抵已登记票,至少七人说要先去替债主做私活,不能留到收工。

    西墙缺十三人半,试段又处在旧梁继续下沉的三日稳定期。

    沈棠宁让债务桌先问债主是否愿意接受“当日实际完成后形成的工值”。这个范围原本只到当日,不是把一个人往后所有劳动都押出去。宋录写初稿时用“当日待登记工值”,三名债主又担心工值复核成黄联,要求延到次日。

    争到最后,沈棠宁将“当日待登记”改成“未来公共”。

    她在旁边补了一句七日后复议,以为先让人留下做墙,范围到期再收窄。

    “你那时知道这四个字更宽?”沈砚白问。

    “知道。”

    “知道可能宽到多久?”

    “我认为只会用到七日复议。”

    “纸上写自动失效了吗?”

    “没有。”

    她没有用“忙忘了”结束回答。

    七月二十五日,复议日到了。那天钟楼先议次日基础粮,再议赵二娘死亡、韩家银款、严复礼限权和沈棠宁三日协调权限。工票首批兑付被列为未决,紧急工债说明却没有进入议程。

    宋录说,复议木签原本插在债务桌小匣上。七月二十四日晚,县衙将工票总联、私人借契和空宅补偿分箱,木签随已经完成的十四份宽限登记装入“已办”,没有抄进未决总板。

    他把“已经登记十四笔”当成“规则已经完成”。

    沈棠宁在第二日核未决板时也没有发现少了这一项。

    “不是一个书吏把木签插错便结束。”她说,“复议是我写的,我没有另留到期页,也没有在总板核到它。”

    第一处漏洞由此固定:七日是复议日,不是失效日;到期无人议,旧说明仍挂着真实签名继续被用。

    最早十四份登记并非全都造成伤害。

    九份写的是当日已经发出的具体票号,三份写次日完成黄联复核后再确认,只有两份使用“未来公共工值”,且都另写最多三日、一工为限。六名墙工因此保住泥刀、木夯或独轮车,四户没有在西墙施工期间被赶出债主后屋;债主后来收到的工票也按原顺位兑付,没有被迫收一张不存在的票。

    这正是旧说明后来显得可靠的原因。

    它在第一周让债户获得真实喘息,也让债主得到能核的偿还来源。若第一批便全是空话,粮点书手不会继续抄,后来的人也不会拿沈棠宁的签名说这办法已经过归雁认可。

    复议漏掉后,四处见证桌从七月二十六日至十一月又受理四十七份。其中二十八份对应明确工票或料票,十九份写未来工值。没有一张总板记录这十九人的最高工日、截止日期和是否已另行背书;各桌只看本桌债主是否同意,无法知道同一债户是否在另一桌也押过未来劳动。

    十二月二十一日,永济买空仍在流通的旧工票后,见证桌不再有分散旧票可登记。可“未来公共工值”四字仍留在抄页里。高同没有从公共桌拿走债户名单,只把这套格式复制到北柜八十三笔受让债的宽限附签上,使原本针对墙工七日救急的说明越过工票本身继续存在。

    第二处是“互助安排”。

    初稿里没有这四个字。原债主担心债户取得宽限后拒绝到公共见证桌确认工值,又提出债户至少须配合验票、说明已兑数和办理背书。宋录写的是“配合验票背书”。

    沈棠宁改成“配合不损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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