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二十二,沈棠宁坐到了旁听席。
周有年那张南门附页摊在听证桌正中。纸上的签名已经与七月三十一日三份南门登记、粮台风险页和沈棠宁自留笔记比过,是真的。
她没有争辩自己当时只是怕离城者被记成逃户。
动机能解释为何落笔,不能补回已经到期的权限。
临时复核由五人主持:一名旧街住户、一名边村人、一名迁群见证、一名县书和一名从未参与空宅安置的车户。周有年与陶春娘各可要求换掉一名有直接利害的人。沈棠宁只提交当日时序、二十七席尚未表决的事实,以及她给三张争议登记加字的原因,不参与结论。
复核先确认附页中三件有效事实。
周有年等人当时是自愿暂离,不是逃户;城内房屋请求没有因离城登记被注销;逾七日回来,归雁应先核房况和现住,并提供不露宿的临时安置。这三项与当日公开规则一致,也已经由后续行为实际执行。
“原住处按原册安排”却不能解释成原屋立即清人。
沈棠宁当时无权替私人房主、现住者和二十七席预先决定交付;她的签名又使离城者有理由相信归雁会承担核验与安置,不得事后只说越权便把纸变废。复核因此把它记为一份有公共信赖、无单独处分房屋效力的越权执行说明。
周有年的房屋请求继续有效,陶春娘的现住保护也继续有效。
两边都没有因沈棠宁写错一行字失去权利。
需要追责的是谁允许一份无合签的说明在南门成为承诺、半年内为何没有补议,以及公共安置债由什么财物偿付。沈棠宁须在三日内提交书面说明,却不由她自己主持这三项调查。
“我写的,我认。”她在旁听记录上签名,“怎么改,不由我一个人定。”
这句话没有让周有年立刻拿到房,也没有让陶春娘安心。可午前另一张桌开起来时,沈棠宁仍留在旁听席,没有因为代表推选更重要便把自己的听证压后。
新代表的推选已经拖不得了。
旧十九席由原住街巷、军户、边村和临时事务拼成。它能决定自己设立的粮台何时结束,却不能替如今四千三百五十二人永久分地、定税或选官。正月十九日开始的地方登记要试行七日,正月二十五日落日收首轮申请,二十六日才投票。
今日只定席位、提名和投票办法。
最初有人提出照行业各设一席:种田、商户、木匠、车马、军户、医药、教书、牧畜。
名单写到第八行便出了问题。
同一个人可能既种地又赶车,冬日替人修屋,春日回田;军眷不一定入军,白狼川人既养马也做生意。更有七百余名成人没有能挂到门上的固定行当,其中有照顾孩子病者的人、短工、伤残旧兵、暂未找到活计者。若只有叫得出名字的行业有席,最需要公共井、住处和基础粮的人反而没有位置。
草案改为五个议题组、十三席。
粮田水三席,处理耕作许可、井渠、种粮和公灶;工匠房屋三席,含修墙、安置、材料和工票;车马商路两席,处理运输、牧草、市场和往来;医护照料两席,包含病伤、幼儿、老人和无法离家的照护;无固定行业三席,供短工、家务照护者、失业者和伤残者选择。
这不是把人钉死在一类。
首轮共担申请者须自行选一个议题组投票,下一期可以改;一个人只有一票,不能在种田组投田亲、再去车马组投东家。往来册人员可在商路议题提出意见并推一名无表决权见证,不能参与永久土地和常住税役。军防不塞进十三席,地方代表可以核民间征用、伤亡和军粮交接,却不能靠十三票调兵。
十三人只任三十日。
他们有阅对应公账、召集公开问答和在文书上保留反对的权力,没有私开仓、私征工、免自家债和替别人投票的权力。每七日须回本组答问;连续两次不来、隐瞒直接契债或被本组过半书面要求撤换,便重新推补。
“坐席有没有工食?”有人问。
若一文不给,能坐半日桌的人只剩有铺面、有家人代工者;若给得像官俸,十三张椅子立刻会变成争抢的饭碗。
最后只按实际误工发基础工食,每半日四两粮值,每月最多十二日。开会之外查账、跑现场须由对应事务另记工,不准代表自己签自己的工日。家有照护限制者可带一名替照人领取同等半日工食,避免席位只向没有孩子病人的人开放。
提名门槛是十二名首轮共担申请者联署,至少来自三个不同共食单元。联署只让人进入候选,不等于投票;一个人最多联署两名候选,不能拿一摞空白页让工头替整队按印。
木板挂出不到半个时辰,第一锅羊杂汤便送到了钟楼外。
出汤的是马六的骡行。他想争车马商路席,称今日正好杀了一只冻伤无法救治的羊,按旧例请相熟车夫吃饭。七十二碗汤已经盛出,二十三名联署者手里各端一碗。
另一边,齐布商给工匠房屋组候选人送来六领厚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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