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九十七、乙一百五十六、丙四十一、未表达十七;共食单元也以乙最多。代表只能投乙。
北巷军户形成甲。
他们并非都认白狼川是敌军。反对理由有三类:公粮不足、都督府命令未撤、黑石堡马病削弱侦察。七户另写,若军令查出互相诱战,可改为乙,但今日授权仍是甲。
匠工席形成丙,却加一条:抵押二十四匹马若到期转归雁,饲养费不得从工伤准备和普通维护账支。
商户车户席没有形成授权。
粮商担心后续强购,车户担心南迁群堵路,皮货商又愿用未来羊皮抵粮,三方人数与共食单元方向相反。代表只能弃权。
到午后,已有十一地域席、六处境席交回结果。
缺的是城西地域席和外出护路运输席。后者的九名在途人昨夜已由三处驿站分收甲乙丙封问,最迟申初回;城西却不是人没问完,而是代表没到。
城西代表魏槐生,五十二岁,原做磨坊记工。第052章第一次议事后,他连续负责城西粮点、空宅分配与工票申诉。不是沈家亲信,也不欠韩家旧粮债。昨日他亲自领走城西三项授权纸和两名记录人,约定午正前交回。
两名记录人辰正已到钟楼。
他们带回城西三十七户联名原件、二百八十九名受影响人口记录和各共食单元划线。结果为甲一百一十四人、乙一百三十二、丙二十八、未表达十五;按预定规则,城西应形成乙授权。
魏槐生却拿着代表收件联离开粮点,此后无人见他。
“可能回家取印。”有人说。
他家没人。
炕灰是冷的,常穿的棉袄不在,户籍木牌、两袋口粮和磨坊旧账都还在。北门、南门与西墙小门从辰初起没有魏槐生出城记录;护路队也未见他上道。
没有尸体,没有血,也没有挣扎。
失踪不能自动改成弃权,更不能由两名记录人直接坐上代表席。他们负责记录,不是候补代表。城西居民已经形成乙授权,可按本席预先写的替补规则另推一人;问题是原授权纸右下角必须由代表和两记录人三方落印,代表收件联也在魏槐生手里。
沈棠宁建议补做确认,不重开全部意见。
城西各共食单元只核自己原划线是否被正确汇总,另推临时交票人;若原表和居民留联能对上,魏槐生失踪不应抹掉二百八十九人的已表达意见。补核至少需要一个时辰。
表决推迟到酉初。
搜寻分为四路:住处与常去磨坊、三门和墙脚、伤棚空宅、永济北路柜与债桌。不是因为已经认定永济抓人,而是午后有人交来一张银票收讫抄。
抄件来自德平银铺。
十二月三十日申末,魏槐生兑过一张永济行八百文银票,实得足银七百八十四文值,兑费十六。票据用途栏写“旧工票代领差补”,领款人按魏槐生私押。
魏槐生没有旧工票。
第117章全部流通旧票已由永济按剩余债面足额买走,公共注销一百当量,余一千一百一十七当量全归永济。魏槐生名下过去只有替三名伤工递交申诉的记录,从未取得他们的票权。
八百文可能是代领、借款、报酬或写错用途。私押也须与旧磨坊账比对。仅凭银票不能定受贿,更不能说明他为何失踪。
永济北路柜没有拒绝询问。
二掌柜交出一张十二月二十九日的短工约。永济称魏槐生受雇整理第117章工票收购后九份“代领争议”:三名伤工由亲属背书、两张泡水票凭总联复核、四人声称见证桌少付半文。约定两日内抄齐,工钱八百文,完成一半先付。用途栏本应写“票争抄工”,账房抄成“旧工票代领差补”。
短工约上有魏槐生私押,也有永济账房印,却没有九名争议人的委托印。第117章记录能对上两张泡水票和三名代领伤工,另外四人是否真实提出少付须逐一问。
若短工真实,八百文可能是高于普通抄工数倍的报酬,仍有利益冲突;若委托是假,短工约可能是事后解释;若魏槐生真替伤工追账,他也可能因为不想让城西居民误认而隐瞒。三种可能都不能解释他现在在哪里。
韩崇不在北路柜。
二掌柜称他昨夜去长柳处理义安旧契,门簿有一辆永济车酉初出城,但车内是否韩崇本人尚无独立见证。归雁只抄短工约、封账页对应栏,没有因代表失踪搜走永济全部账箱或扣留柜中伙计。
德平银铺再核兑银过程。
魏槐生独自来,穿常用棉袄,未见被押;他验过银色,嫌十六文兑费高,争了两句后仍收银。离铺时向北走。掌柜只看见到街口,不能证明他回家、进永济柜或被人跟随。
可他在重新授权前一日下午收了永济银票,没有向城西居民或十九席披露。
酉初前,四路都没有找到魏槐生。
城西临时交票人带着乙授权赶到钟楼时,魏槐生仍然失踪。
十二月三十一日,归雁公灶发粮七百八十斤,公粮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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