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安能够判定出是皮货店东家,完全是根据尸体身上带着的各种奇珍异宝。
天下大旱,又逢乱世。
哪怕有钱人出门在外都不敢过度招摇,甚至恨不得会全副武装,将身上但凡值钱的东西都遮掩得严严实实,生怕被人看到,被盯上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譬如:崔宏爷孙。
崔宏作为大雍三大商号之一的家主,家底雄厚,不说富可敌国,但是寻常人家奋斗几百辈子都赚不来的钱,他已经不需要靠锦衣华服和金银珠宝彰显身份地位。
这类人气质更为沉稳内敛。
但有一类人却是反着来,譬如皮货店东家。
越是世道艰难,皮货店东家越是恨不得将全部值钱的家当都戴在身上,气息凌人,又带着傲慢和狂妄自大,像皮货店东家的气息,他前世曾在暴发户身上看到过。
沈安虽然不了解皮货店东家的生平,但他大胆猜测皮货店东家很有可能就是暴发户。
所以才会比寻常人,更看不起原本是同类的穷苦人家。
不过现在再去思考这些,已经是无用。
沈安收回思绪,将注意力重新落在面前的这具“焦炭”似的尸体上,突然间,他生平第一次对钱财提不起一丝一毫兴致。
出来前,兴致勃勃捡钱去。
现在,他对钱兴致缺缺。
不是钱财失去了本身的魅力,也不是利益诱惑不够大,完全是那些黏在焦黑皮肤上的玉石异宝让他作呕。
这一刻,“墨香铜臭”具体化了。
沈安皮笑肉不笑,对沈淮山做出了个“请”的手势,道:“爹,这次捡钱我就不参与了,还是你来吧,反正我现在要那么多钱也没用,放在你那儿保管我更放心。”
沈淮山:“……”
他一双浑浊深沉的双眼,透过现象看本质的看向沈安,仿佛在说:你崽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都在想什么。
“二郎,你这是在嫌钱脏?”
沈安睁眼说瞎话:“没有的事,不是爹你说没有体验过捡钱的快乐吗?我目测这次的钱应该比前几次加起来的都要多,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还是让给您吧。”
沈淮山摇头讪笑:“死鸭子嘴硬,行,我来捡。”
谁让他护犊子,无条件的对沈安溺爱?
沈淮山是真正吃过苦日子的人,别说从死人身上“捡钱”了,如果夜香中有皮货店东家此时身上的金银珠宝和钱财,别说他会不嫌脏会捡,大雍超过九成的百姓都会捡。
脏是一时,苦日子却是一辈子的事。
世界上,有什么比穷更可怕吗?
没有。
昏黄的火把下,沈安看着蹲坐在泥泞地面上,鬓角头发半白,皮肤黝黄,眼角长着好几根明显皱纹,却在认真“捡钱”的沈淮山,他心底微微触动。
鬼使神差下,他蹲下来跟着一同“捡”钱。
沈淮山眼角余光看见了,嘴角扬起欣慰的笑,动作却是没停。
这一趟,远比沈安想象的还要更值钱。
他和沈淮山在皮货店东家身上,共“捡”到两枚品质上乘的帝王绿玉扳指,以金为辅,玉为主,并且在戒面上相互雕刻了精美的花纹,花纹相互呼应,应该是一对。
除此以外,大大小小的奇珍玉石戒指还有八个。
皮货店东家十根手指头可谓是全都戴满了,脖子上还带着一根手指粗的金项链,腰间戴的是用黄金制作而成的黄金玉石腰带,以及一枚玉佩。
发冠是名贵玉石制作而成。
如果让沈安用四个字形容皮货店东家,那必定是:珠光宝气。
难怪今夜开战之前,即便是黑夜隔着一段距离,他都觉得双眼被闪瞎了。
原来是被金钱闪瞎了双眼啊!
沈安一边津津乐道的腹诽,一边搜罗着皮货店东家身上的钱财,他本不抱希望能从皮货店东家身上找出银票钱币,毕竟皮货店东家被雷劈中,烧得不成人样了,银票还能完好无损?
事实告诉他,能!
除了紧贴着皮货店东家最里面的几张银票,被连同衣裳烧的有些焦以外,大多数银票完好无损。
沈安数了数,全是五千两面额的银票,共十张,除了烧焦的三张看不出全貌,不能用以外,还有七张是完好无损的。
如此算下来,光是银票,这一趟他们就赚了三万五千两!
如果算上扳指戒指和各种玉石黄金,价值恐怕远远不止三万五千两。
沈安和沈淮山估算了下,至少比银票价值高,具体能换得多少银两,无法预估。
沈安是因为不太了解这个世界玉石和黄金的价格,但如果用前世的物价评估,皮货店东家全身这一套至少值一千万。
沈淮山则是一辈子都没有接触过玉石,因此不想妄自评估,误引沈安对玉石价格的正确判断。
但让沈安感到遗憾的是找遍皮货店东家全身,都没有看到狼后皮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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