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落日染红了天际。
陆秋莲正在摆放碗筷,看着院中披着霞光的少年,嘴巴微张,不敢置信的揉了揉双眸,心里的震惊程度不亚于看到西边升起了太阳。
沈安自从和张二狗他们整日混在一起,除非有肉,否则很少在家里吃饭。
现在家里穷的吃野菜汤,沈安竟然在饭点出现!
随即,她似乎想起什么,目光急忙在沈安身上寻找起来,在看到他手中握着的猎弓时,悬着的心这才落回肚子。
幸好没拿去卖。
沈安的出现,最开心的莫过于沈淮山了。
他挺直腰背,老神在在地瞥了眼愣神的陆秋莲,开心道:“我就说二郎不孬,秉性不坏,看吧,这不就回来了!”
沈平看到沈安回来,仿佛像看到了什么骄傲的人,用手捅了捅陆秋莲的手臂,神情得意。
“我就说二弟不是那样的人,今天的那些话,以后不要再说了,否则你说一次,我打一次!”
陆秋莲见一个个都在点她,悻悻的合上嘴巴。
她一个大肚婆天天在家吃野菜啃树皮,沈安不过才回家吃一顿饭,是什么值得炫耀和表扬的事吗?
虽不满,但她没有表现出来。
沈淮山看出儿媳的那点小心思,冷哼一声,没戳破,对沈安道:“回来就吃饭吧。”
沈安进门就注意到准备要开饭的家人,笑着指向地上焉巴的野鸡。
“爹,不急,我在山上抓到一只野鸡,看无精打采的模样像活不久了,不如今晚杀了吃吧?大嫂现在怀着身孕,正好煮个鸡汤补补身子。”
陆秋莲这才注意到沈安脚下三斤多重的野鸡,欣喜雀跃于表面。
可很快愣住,她没幻听吧?
不着调只会败家的小叔子,竟然会主动替她着想,知道关心她这个大嫂了,还知道把野鸡杀了让她补身体!
陆秋莲想到之前说的话,她的脸就是一红。
是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震惊沈安变化的同时,她心里更多的是欣慰。
这回小叔子可能真知错悔改了。
不止她,沈淮山和沈平皆是一僵,不敢置信的看向庭院中笑容灿烂的少年。
沈淮山甚至掏了掏耳朵,确信没听错,半仰着的眼睛不禁变红湿润。
媳妇,你在天上看到了吗?
二郎终于懂事了!
沈安不知他们心中所想,指着地上的野鸡:“大哥大嫂,野鸡交给你们处理,可以吗?”
他上山半天,肚子都饿了,实在没有多余的力气下厨。
“当然可以,二郎你辛苦了,先坐下休息会儿,我马上烧水杀鸡!”陆秋莲最先回过神,立马站起身,尽管大着肚子,可一点不影响她动作干净利落的抓起野鸡往厨房走。
正如沈安所说,整个孕期她肚子里都没什么油水。
虽说是怀孕,但也就肚子大,其他地方都干瘦如柴。
所以她生怕反应慢了,被沈老爹和自家男人阻止。
果然,在她要拿起菜刀时,被沈平沉着脸一把夺走,紧接着耳边传来训斥声:
“你一个大人了怎么还嘴馋?野鸡拿到镇上去卖,能换好几斤粟米了,足够家里半个月口粮了。”
一只野鸡能卖四十文左右,粟米四文一斤。
陆秋莲作为家庭主妇,怎会不懂?
可她揪着野鸡死活不松手,因为她肚子随时可能发动,她怕到时候连生的力气都没有。
她不敢拿肚子里的孩子去赌啊!
沈晓玲看着沈平凶巴巴的模样,害怕的缩了缩脖子,懂事道:“爹,不是娘想吃肉,是我想吃,你就别凶娘了,要打打我吧。”
软糯的声音,带着哭腔。
沈安看着因为一只野鸡,而大打出手的大哥一家,不由咂舌。
前世,他生活在蓝星,不愁吃穿。
鸡更是吃腻了,但这句话他不敢说出来。
只因干旱五年,村子里每年都有吃观音土撑死的人,西南边境战乱不止,赋税徭役繁重,像他家男丁尚在家的,都已经算杏花村里小富家庭。
不过沈安此刻却是深刻明白到了什么叫世道艰辛。
想要温饱,手里有余钱,路长且阻啊!
沈安看着厨房门口僵持的两人,正要开口劝说大哥沈平,沈老爹带着威严的声音就响起。
“大郎,这鸡炖了吃!”
沈平:“可是爹,这只野鸡能换不少钱……”
沈老爹看着哪儿哪儿都好,却不懂开窍,执拗节约惯了的沈平,无奈叹息。
“野鸡你弟抓的,他都发话说今晚吃鸡,你就不要废话了,而且这鸡看着样子连今晚都活不过,怎么拿去镇上卖钱?到时候割喉放血都不行。”
鸡死后,不及时放血,肉腥不说,还十分影响口感。
重中之重,这是沈安狩猎的第一只野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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