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边的火烧云已经烧尽了,只剩下一抹灰紫色的余晖,落在她脸上,显得那张小脸白得没什么血色。
她一只手扶着腰,一只手垂在身侧,左脚微微踮着,不敢着力的样子。
看见他出来,她别过脸去,睫毛垂下来,在眼睑上投下一小片阴影。
秦牧野五官不自觉地柔和了些许。
“宝珠,你回来的正好,这个是...”
都被人当场看见了,甄宝珠也没了躲藏的必要。
她心里又气又酸又委屈,别过脸去,不去看秦牧野,也不看屋里那个女同志,硬邦邦地打断他:
“不用介绍了。你们说你们的就行了,我肚子饿了,也懒得做饭,去食堂打饭,不打扰你们说话。”
说完,她转身就要走,脚步因为脚踝的疼痛和心头的憋闷,显得有些踉跄。
秦牧野眉头蹙得更紧,上前一步拉住她的胳膊,语气急切:
“你去哪儿?她是来找你的,你怎么了?”
甄宝珠脚步一顿,抬起头看他。
那双杏眼里头亮得有些异常,像是蒙了一层薄薄的水光,可她硬是没让它们掉下来,就那么仰着脸看他,嘴角甚至还扯出一点笑来。
“找我?”
她摇了摇头,也不说自己怎么了,只说,“我不认识她,见都没见过。”
她顿了顿,目光往屋里扫了一眼。
从她进门到现在,那个女同志的眼睛,就像粘在了秦牧野身上一样,片刻都没离开过!怎么可能是来找她的?
她又要走。
就在这时,那个穿着布拉吉的女同志也站了起来,走到门口,视线在甄宝珠脸上转了一圈,嘴角那丝优越的笑意似乎更深了些。
她没看甄宝珠,反而看着秦牧野,柔柔地开了口:
“牧野哥,她说的对,我不是来找她的。”
秦牧野转过身,眉头拧得更紧,脸色沉了下来,他压根不认识这个女人。
正要开口,却听她轻轻吐出两个字:
“我是寻野啊。”
“寻野?”
秦牧野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眼中闪过一丝思索。
寻野...这个名字,他还真有点印象。
那女人低下头,从随身的帆布包里摸出一个油纸包,小心翼翼地打开。
里头是一沓信,用红丝线捆着,应该有两三年了,信封有些旧了,但却平整得很,一张褶子都没有。
“牧野哥,你这些年写给我的信,我都好好留着呢。”
她把信往前递了递,眼睛亮亮的,“一封都没少。”
秦牧野看着那沓信,没有伸手去接,也没有否认。
信确实是他写的。
他的字迹,他自己认得。
甄宝珠站在门口,看着那一沓信,心里头像被人倒了一盆冰水。
又是信。
原来,他不止是给那个林琳写过信。
这里,又找过来一位寻野姑娘。
看这架势,保存信件,千里寻来...关系匪浅啊。
秦牧野似乎想对甄宝珠解释什么,他张了张嘴,刚想说话,却被那个女同志打断了。
她将信仔细地重新包好,放回帆布包,然后站直身体,理了理裙摆,朝着秦牧野伸出手,脸上带着得体又自信的笑容,声音清脆地自我介绍道:
“牧野哥,之前一直书信往来,还没来得及正式介绍。我叫邹倩倩,邹,是邹县那个邹,倩,是巧笑倩兮的倩。”
“我刚从卫校毕业,分配到了咱们军区医院实习,暂时住在我朋友家,就在咱们大院里,以后要是有什么问题,就可以当面请教牧野哥了,还请牧野哥多多指教。”
邹倩倩。
这两个字像一盆冰水,兜头浇下来。
甄宝珠站在原地,耳朵里嗡嗡作响,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有些模糊。
她这日子过得太安逸了。
安逸到差点忘了,自己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这是一本书。
书里有男主角,有女主角。
男主角叫秦牧野,女主角叫邹倩倩。
他们最终会在一起。
而她甄宝珠,不过是书里一个连一章都没活过的炮灰前妻。
她想起自己刚才那些胡思乱想,那些酸涩,那些不甘,忽然觉得荒唐又可笑。
她算什么呢?
一个占着别人位置的冒牌货罢了。
秦牧野对她冷,是应该的。
对她热,那才叫奇怪。
她又不是邹倩倩,她凭什么指望他多看她一眼?
她想起那纸协议。
等她生完孩子,坐完月子,就和秦牧野离婚,从此两清。
这条路是她自己选的,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这几个月,她天天和他住在一个屋檐下,看他早起叠被子,看他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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