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全部解决后,沈非言翻出郑府,神清气爽地回了家。
他是走了,郑士安却做了一晚的噩梦。
梦里他四肢着地,浑身裹着一层粗硬的黑毛,鼻子正埋在一只石槽里拼命地拱。石槽里盛着馊臭的泔水,烂菜叶子混着米糠,酸腐的气味直冲天灵盖。
旁边挤着十几头和他一模一样的畜生,有的用肥硕的身子把他挤到一边,有的直接踩着他的脑袋抢食。他想喊“你们好大的胆子,本官是司户参军”,张开的却是一张不断淌着涎水的猪嘴。
他发出一声嘶哑的猪嚎,猛地从石槽里挣扎出来,踉踉跄跄地在泥地里奔逃。可身后很快就传来脚步声,有人揪住了他的耳朵,另一只手攥着一把明晃晃的杀猪刀。
“这头猪够肥了。”那声音说,“捆上,宰了。”
郑士安拼命扭动身子,喉咙里爆发出尖利的惨叫,但那叫声从嘴里冲出来,却只是刺耳的猪嚎。
他看见刀光一闪,冰凉的刀刃抵上了他满是肥肉的脖颈——
郑士安猛地抽了一口气,然后像疯了一般整个人弹坐起来。
“老爷!老爷?您怎么了!”
小妾倩儿被他那阵抽搐和闷叫惊醒,一睁眼就见郑士安满头大汗,赶忙凑近唤他。
“老爷,您醒醒……”
话还没说完,郑士安猛地缩进了床角,抖得像筛糠。
倩儿不明所以,忙往前凑了凑:“老爷,是我呀,我是倩儿啊。”
郑士安却像见了鬼一样往后又缩了一寸,后声音都劈了叉:“你、别过来!别过来!滚开!!”
从这天后,沈文直连着两三天都没在衙门里见到郑士安。他想对方八成是故意躲了起来,生怕两人撞上,他会追着他要个‘交代’。
这天午间,吃完饭,何净秋将沈非言叫进了自己屋内。
一进门,沈非言便瞧见了桌上的东西。
何净秋走过去,将做好的披风抖开。
银白的皮毛在午后的日光底下铺展开来,像是把一匹完整的月光从天上扯了下来。领口和肩线处还特意压了暗纹的玄色缎边,衬得那层银白愈发夺目。
“披风已经做好了,你先披上试试。”何净秋说着,抬手披到了他肩上。
沈非言低头看了看,连系带都是精致的,底端缀着两粒拇指大的白玉扣。
“这皮子真是没得挑,”何净秋绕着他打量了一圈,伸手替他整了整领口,“宋妈妈说她做了这些年,头一回碰上这么好的皮料子,裁的时候都紧张,怕糟践了。”
沈非言先是跟候在一旁的宋妈妈道了声谢,宋妈妈连忙摆手说“不敢当”。他又转过身来,对何净秋弯眸一笑:“谢谢娘。”
何净秋笑着拍了他一下:“跟我还客气什么。”
她把披风取下来,重新叠好,在交到沈非言手上时:“你跟娘说实话,这东西,是给小侯爷做的吧?”
沈非言顿了下,眼神微移,点了点头。
何净秋笑了一声,道:“这有什么好羞的。小侯爷心里记挂你,你也时时念着他,这般有来有往,情谊才能长久,做一辈子的至交好友。”
沈非言没有说话,神情却淡了几分。
一辈子的好朋友——只是七个字,里头却有两件事,他都做不到。
沈非言拿着披风回了自己的屋子,想着反正要寄东西,顺便再写封信一并捎去。
他转身坐到桌前,可笔在手里握了好一会儿,一个字也没写。
写什么呢?
抱怨这里苦?原州跟京城比,自然是苦了些。这里的街上连家像样的点心铺子都找不着,冬天冷得能冻掉耳朵。
可跟末世里动不动零下四五十度比起来,这儿有热汤喝,有被子盖,衙门里那帮人再恶心,也比丧尸强几分。这种苦,说出来自己都觉得矫情。
那说说高兴的事?
他想了想,自从楼怀谏离开之后,他身边好像再也没发生过什么有意思的事了。
没有人用那种不紧不慢的腔调挑动他的心思,也没有人死乞白赖地非要缠着他,更没有人再给他什么惊喜。
至于情话么……
其实沈非言之前也尝试着写过,可要不就是过于肉麻,要不就是生硬的硌牙,索性就放弃了。
啧,算了。
他收回神,把笔尖在砚台上重新蘸了蘸,打算先把披风的事说了。
「送你一件披风,银针狼王的皮做的,正好你春闱能用上。」为此他还特意问过沈文直,考场里大氅、斗篷和夹衣都不能带,但披风是可以的。
这句话写完,沈非言咬着笔杆又开始琢磨。
再写点什么?沈非言把笔杆咬了一圈,又咬了一圈。
某一瞬间,他像是忽然有了答案,立刻把嘴里那支笔拔出来,换了张新纸铺好,开始奋笔疾书。
谁说他没有好写的,他可以给楼怀谏讲‘故事’啊。
整整一个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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