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底冷风一吹,华仔的脑子清醒了不少。
走在回家的路上,脚步越来越慢,越来越沉。
刚才在山上的那股豪情壮志,像被风吹散的烟,一点一点地淡了。
仔细一想:一斧头把一人粗的大树劈成两半,那真的是人能做到的事吗?
子弹可都打不穿呢。
华仔停下脚步,蹲在路边,双手插在头发里,揪得生疼。
那个小孩,不,那个怪物,到底是什么东西?
他说的那些话,什么钱啊权啊,什么横行香江啊,当时听着热血沸腾,现在想想,全是屁话。
一个穷光蛋,连明天的饭钱都不知道在哪儿,拿什么去拼?
拿什么去搏?
可他大话已经放出去了。
三年。
三年要让整个香江都知道他华仔的名字。
他拿什么让人知道?
拿这条烂命吗?
早知道就说三十年了,正好对应自己说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自己也偏偏脑壳荡,心里想着jojo,怕三十年后她早已当人奶奶。
那自己证明还有个毛用。
“啊啊啊!!!”
华仔猛地站起来,对着空旷的马路大吼,声音在夜色里回荡,像一只受伤的野兽。
“老天爷帮帮我吧,我要成为人上人,我要跟jojo在一起,我不想当小混混了。”
吼完,蹲在地上,大口喘气。
山风吹过来,冷得他直打哆嗦。
安静了片刻,华仔自嘲地笑了笑,正要站起来,突突然。
“砰!”
一个黑影从山坡上滚下来,直直砸在华仔身上。
两个人摔出去好几米,在地上滚了两圈,华仔的后背撞在路边的石头上,疼得他龇牙咧嘴。
“玛德,谁偷袭老子?”
华仔骂骂咧咧地推开压在身上的东西,挣扎着爬起来。
那是一个人。
一个男人,穿着一身笔挺西装的男人。
华仔愣住了。
蹲下来,推了推他的肩膀:“喂,你没事吧?”
男人没有反应,呼吸很微弱,额头上有一道伤口,血已经凝固了。
华仔的目光落在那身西装上。
那料子,那剪裁,一看就价值不菲。
当混混的时候,每次从那些高档服装店门前经过,都忍不住多看几眼。
做梦都想穿一套那样的西装,站在镜子前面,看看自己到底像不像个人。
这人的身份肯定不简单。
说不定是哪个大老板,说不定是哪个帮派的大佬,说不定是…自己的贵人。
华仔的心跳突然加速了。
他刚才许的愿,难道被老天爷听到了?
抬头看了看天,天上什么都没有,只有黑漆漆的夜空和几颗忽明忽暗的星星。
低头看着那个昏迷的男人,咬了咬牙,把男人背起来,朝山下走去。
他知道一条小路,穿过几个草丛,几个巷子就能到家。
那条路很偏,没什么人走,但很快。
华仔背着男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山路上。
男人的体重压在他身上,沉甸甸的,但他走得很稳,很快。
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救这个人,也许是因为那身西装,也许是因为刚才那个愿,也许只是因为,他想赌一把。
他不想再当小混混了。
片刻后。
身后的山坡上,几个黑影出现了。
“人呢?怎么不见了?”一个低沉的声音在夜色里响起,带着明显的焦急。
“明明看到掉下来的,怎么找不到?”另一个人拿着手电筒,在地上照来照去。
“快找,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几个人影散开,在草丛里、树林里、山坡上翻找,人手一把枪。
但他们找错了方向。
华仔走的那条小路,藏在灌木丛后面,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等他背着人走远了,那几个黑影还在山坡上转悠。
不知道自己要找的人,已经被人截胡。
远处的富豪区。
一栋三层别墅坐落在半山腰,周围是修剪整齐的草坪和花园。
客厅里,水晶吊灯把整个房间照得亮如白昼。
真皮沙发上,坐着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穿着一件深蓝色的睡袍,手里端着一杯红酒。
“豪哥,你真是聪明。”
年轻人竖起大拇指,满脸堆笑,“还好我们听你的没有去劫运钞车,不然恐怕这事就要完蛋了。”
张世豪抿了一口红酒,慢条斯理地说:“小事,那辆运钞车,一看就是诱饵,也就杨吉光那蠢货,连个警察都不放在眼里。”
“是是是,豪哥英明。”
阿勋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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