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厨的几个老师傅就跟着王大姨跑了过来,几人一起动手,把三头野猪从三轮车上抬下来,放到仓库门口的磅秤上。
“第一头,248 斤!”
“第二头,256 斤!”
“第三头,250 斤!”
随着老张报出重量,王大姨在本子上飞快地记录着,最后一算,总毛重 754 斤!她拿起笔,开了一张收据,仔细核对了重量和金额,然后盖上仓库的公章,递给陈有才:“小陈,你拿着这个条子,去找李科长签字确认之后,就可以去财务科领钱和票据了!”
“好嘞,谢谢王姨!” 陈有才接过条子,小心地揣进怀里。
这次轧钢厂给的收购价是 1.1 元每斤,虽然比黑市上杀好的净重野猪肉(2.5 元每斤)、家猪肉(4 元每斤)便宜不少,但陈有才这三头是毛重,去除内脏、皮毛等不能食用的部分,差不多要去掉一百多斤,折算下来,这个价格也算是不错了。(灾年黑市的大肥肉4块钱一斤,正常的!)
更重要的是,按照之前的约定,轧钢厂除了给钱,还必须搭配一定数量的各种票据 —— 粮票、肉票是基础,陈有才还特意跟李怀德提了要布票,这年头做衣服、做被褥都离不开布票,多攒点准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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