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婆的桥头糕是地府一绝,吃过的鬼都说好。
阎王说那是因为我捆绑销售,非要把孟婆汤熬那么苦,才显得我那糕甜得恰好。
嗯……怎么不算呢。
事实就是,我这糕很是受鬼欢迎,甚至还衍生了代购产业链。
一点不比我当年在人间的光景差。
1
两千年前,我还不是孟婆。
我在苏州的吉利桥头卖桥头糕,苏州城里的百姓也管这叫吉利糕,生意十分兴隆,甚至有商客慕名而来,每日要排上几炷香的时间。
吃过的人都说好,唯独一人说我的糕甜味不对,还与我争辩起来,衙役过来看过文书才晓得,宋寅是进京赶考的学子,家贫却貌比潘安。
与我一样,父母双亡。
「胡说,我这糕每日用料都是极其新鲜,何况是现卖现做,隔夜的都被我吃了。」
衙役调停了一阵就离开了,但是我不服气,冤枉我可以,冤枉我的事业不行,毕竟恶语通常口口相传,日后无人来买该如何是好。
「在下只说姑娘的糕味道不好,并未说用料不鲜。」他甩甩袖子,擦了擦眼角眉梢留下的汗,我见着了他袖口的补丁,和桃花眼下的泪痣,庞阿婶说,风流男子多薄情,我从不相信。
鬼使神差的我被迷住了。
他在苏州城内要盘桓许久,我情窦初开,自然要穷追猛打一番,这可吓坏了宋寅,为着躲我,不惜绕路去书院拜访,甚至不再过这吉利桥。
而我为了他,在另一座桥头开了分店,这是多少年来头一次,我本来,要做就做到最好,分店这种事,从前不在我的计划之内。
「阿娇!请你自重!」
就在我又一次在茶馆对着他傻笑、流口水的时候,他又一次严厉的拒绝了我,「阿娇姑娘,男女有别,小生尚未取得功名,不能沉迷于男女私情,于姑娘声誉也有妨碍,望姑娘自重。」
我顿时眼睛闪亮起来,「那若取得功名,就可以沉迷于男女私情了?」
「一派,一派胡言!」宋寅长相十分秀气,柳叶眉、樱桃口,堪比画舫女子,鼻子挺拔,有几分英气,不好意思的时候,会抿嘴,耳后发红,此时就是。
我笑嘻嘻的不当一回事,附近的百姓都对我指指点点,我也不在意,人活一世,自己舒坦最重要,何况宋寅以后高中,我就是状元夫人,与他们这些平民自然有差。
「他与你不会有结果,整个苏州城的人都知道,你却不知?」
我望着茶馆门口的黑色官靴,缩了缩头。
来人是苏州府衙的衙役扶桑,除了庞阿婶,他对我最好。
2
「扶桑?好久不见,听说你去剿匪了?快来,这是宋寅,学问是整个苏州城最好的!」
我嚷嚷着拉扯扶桑进来,宋寅却有些呆不下去,红着脸跑了,我望着他单薄的背影,笑得一脸陶醉。
没注意到一旁阴郁的扶桑。
「你当真喜欢他?」
「博学又娟秀,扶桑,他长得真好看。」
形容宋寅所用上的词基本是我毕生所学了。
和宋寅比起来,扶桑长相……略微潦草些。
浓眉大眼厚嘴唇子,笑得时候勉强配得上阳光二字,到底是武人,粗犷些也寻常。
他爹走得早,他娘对他寄予厚望,最大的要求就是,离我远点!
所以,我对扶桑从没有男女之情,我颜控!
「好看个屁,这种书生,我一拳能打十个。」
「哎,你杀鸡要是能这么英勇就好咯。」
扶桑最怕见血,集市上杀鸡、杀鱼、杀猪他都不敢看,甚至有次撞上没完全杀死的鸡,扑腾到他身上,吓得他发烧了三天,连连噩梦,被我嘲笑许久。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扶桑摇摇头,而我捧着脸颊还沉浸在自己的爱情里面。
我本来每日天蒙蒙亮就起床做桥头糕,出摊后要卖到天色昏暗才回去。
认识宋寅之后,我有半天的时候陪他在书院,也不算陪,多数他是不许我进入的,我只能蹲在墙头,听着里面偶尔传出的朗朗书声。
「你说你这是何苦?」
扶桑的声音从头顶响起,我捏了捏蹲麻的双腿,扶着墙缓缓站起身,跺了两下,回应说:「他说我的糕不好吃,我总要讨个说法吧,你去巡逻?」
他颠了颠腰间的佩刀,「我巡逻结束了,一会就能下执,你别杵着了,他早从后门跑了,我刚遇上,走我请你喝酒去。」
我恋恋不舍的一步三回头,啧啧遗憾,不喜欢就不喜欢嘛,明知我等在前头,还从后门跑,也就是模样好些,我才能原谅他。
夜晚的苏州城比白天要热闹,尤其是船舫相连,上面有歌女舞女。
远近闻名的文豪商客都会聚集在这,家教礼仪森严的良家女是不会来这的,只有我图新鲜,恨不能日日来。
「她们可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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