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资溪剿匪(20)
第二个我们需要探讨的问题是:大敌当前,如果县里领导人能够团结一致,形成一个对敌的有力拳头,那又会是怎样的一个结果呢?县委、县政府也曾召开会议研究对策。“但县委和驻县部队意见不一致,部队任务是保护粮仓,支援前线,县委意见要求两个排集中兵力保县城。最后无结果,不欢而散。”(《资溪事件》:《吕东壁回忆》)就地方本身而言,县委、县政府、公安局都分别成立“巡逻班”、“战斗班”,却没有一个全县统一的指挥部,一旦土匪破城,就失去了运转的主轴,抵御的中心,从而形成各自为战,使极为有限的力量更加分散,正好陷入敌人各个击破的陷阱。特别是县委那边,土匪一烧大门便慌了手脚,各自夺路而走,谁也不顾谁,完全失去了集体的功能,不幸应了那句老话:“大难到来各自飞。”资溪事件的亲历者都认为,如果有强有力的统一指挥,即使阻止不了敌人破城,干部的牺牲和其它损失也可以大大减少。缺乏强有力领导的另一种表现就是决定了的事不能落实,做了又不能到位。比如县委、县政府都有巡逻班,也都巡逻了,当土匪已经进城,混在群众队伍里看戏时,他们也发现了有“陌生人”,却没有过问。又如县委曾派出武装小组出城侦察,但一听说“去是去得了,恐怕回不来”时,便立即转身返回县城了,也许再前进一二里路,甚至一二百米,就可以发现土匪活动的痕迹,从而促使领导掌握新的情况,作出新的决策。
一个县如果团结不够,其主要责任自然在“班长”。人们对田永丰同志都怀有好感,认为他为人老实厚道,待人和蔼亲切,是个好同志。对此,没有多大的分歧。但是,与“老实厚道”这一美德伴生的,又多半是优柔寡断、缺乏魄力之类的评语。而这些,偏偏又是作为领导者的大忌。这就是一个普通的好人和一个好的领导干部的重要区别之一。
如果资溪县委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群众发动得更充分一些,与群众的关系更密切一些,使自己处于耳聪目明的状态中,是否可以阻止那场悲剧的发生,或者可以减弱它的惨烈程度呢?这是我们应该认真探讨的第三个问题。
我们看到,在整个资溪事件中,几乎是县委、县政府及其干部、驻城部队与土匪的“单打独斗”,群众基本上没有参与。事前,没人给我们传递关于土匪的有价值的信息,“传闻”成了我们情报的唯一来源。而土匪那种上千人的大范围、大规模的活动根本无法逃过群众的眼睛。打进来的匪特,拉出去的叛徒,红皮白心的自卫队,群众怎能不知?一句话,群众就是不告诉你。就因为我们与群众的距离拉得太开,所以只能是闭目塞听,如聋如盲。事发之时,一般群众不要说参加抵抗土匪的斗争,就连主动帮助陷于险境的干部这样救命的事,也少有问津者,有的甚至将干部向门外推去,这无异于把他们推向死亡。对于突围出城、受着枪伤、饥饿折磨的干部,也少有给予同情与救助,人们只是说:“这是打败了退下来的”,完全是旁观者的态度。
我们不能埋怨群众觉悟不高、太过落后(实际上,我们有几位干部都是在群众的帮助下脱险的),问题出在我们自己身上。我们没有很好地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没有在工作中体现党的为人民谋利益的宗旨,没有取得群众的信任。有些地方甚至出现酗酒嫖娼、打人骂人、粗暴横蛮的恶劣作风,个别的甚至有打死村民等严重违法乱纪、脱离群众行为。正因为如此,“群众不敢和我们接近和反映(匪特情况)”,而在土匪进城时,群众不敢也不愿保护干部,也就不奇怪了。(《资溪事件》:《资溪县委的检讨》)其实,“资溪事件”中群众的态度,正是群众对我们半年多工作的严格评分:不及格!我们可以为“资溪事件”找出十条八条甚至更多条原因,而最根本的原因,只有一条,那就是我们没执行好党的群众路线,严重脱离了群众。当然,客观原因也是有的,毕竟资溪解放的时间还短,在相当的程度上和较大的范围内,农村地区仍被地主恶霸和土匪势力所控制,还没有经过镇反、土改这种暴风骤雨式的发动群众的历史阶段。但这一点也不能为“资溪事件”的责任者辩解,因为其它各县都处在相同的历史时期,只有资溪发生了“资溪事件”。
“资溪事件”的冲击波,不仅强烈地震撼了县里的领导,也波及资溪全县所有的新老干部。原来共有干部98名,除11名牺牲外,妥协投降者7名,叛变者4名,被俘释放有问题者、有通匪行为者,以及与此相关的原因而被洗刷者数人。包括牺牲者在内,全县有69名新老干部在这次斗争中阶级立场是坚定的,政治态度是鲜明的,占干部总人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这说明我们大多数干部是好的,是经得起血与火的考验的。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说,在短短两天的时间里,就有百分之三十的干部出现妥协投降、政治动摇等严重问题,也足以证明我们工作的失职。
3月底,资溪召开了县、区和部队干部扩大会议。在会上,大家总结了经验教训,讨论了今后的工作,一致表示要坚定信心,积极努力,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英勇果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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