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以后去解决。我想,即使从这个角度去考虑问题,主席也会完全赞同的。更何况1961年在广州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原安徽省委书记曾希圣当面请示过主席同意的。
基于上述想法,五月下旬,我便着手写这份报告。为了严格保密,我白天照常工作,晚上挑灯夜战,草拟“上书”。那时太湖县小电厂一到晚上11点就停电,我只好用煤油灯照明。经过八个夜晚的奋笔疾书,写成“上书”的初稿。
我问钱老,当时有没有感到这样做在政治上会有风险?钱老说,怎么会没有?在写成初稿后审校文字和推敲内容的过程中,我感到这次犯颜直谏,面临极大的风险。“上书”表面上是对安徽省委《关于改正‘责任田’办法的决议》持有不同意见,而实际上则是对公社体制提出问题。所以,几天之内辗转反侧,不能决断。特别是想到庐山会议上彭总“上书”被批,党内敢于说真话的同志,一批批被打倒的现实时,“一字入宫门,九牛拖不出”的古训就响彻在我耳际,就像千斤重的包袱常常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但是,我脑子时时浮现出来的农村那一幕幕惨景,更有广大干群的殷殷重托声在耳边回响。“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国亡祸及家身、国兴福连黎庶”等先贤哲言使我不再犹豫。即使是“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阳路八千”,也绝不能后退。这是一个**人应有的品格。古往今来,“没有文章倾社稷,从来佞幸覆乾坤”。我光明正大,严格按党规国法办事,行使自己应有的权利,如果对我实行抓辫子,戴帽子,打棍子,那实质是“文字狱”的悲剧重演,不仅是我个人的不幸,更是党之不幸,国之不幸。
初稿经过修改后,我将其交给县委党校文书朱登和同志,请他复写一式三份。他晚上挑灯夜战。复写好后,我请他将一份装进大信封,用毛笔写上“北京:**中央主席同志亲收”。随即以机密军邮寄走。为了保险起见,我将另一份也以机密军邮寄国家外经部李强部长,托其转交**。6月17日,县委书记谷志瑞同志去省城开会,我又请他带一份呈送安徽省委。
(3)“保荐书”被批判不出所料,不久,“保荐书”被批判,上级派人来和我谈话,让我作检讨,那是1962年9月底,安徽省委已派来一个十多人的调查工作组,名义上是前来太湖就《保荐书》一事进行调查,实际是奉命来罗织罪名,对“责任田”大加挞伐。省里的那位负责人一到太湖,立即找我谈话,指出:“你给中央、主席写信在组织程序上没有错,但在政治、思想认识上有严重的错误。”于是他从公文皮包里拿出一大堆文件给我,要我认真阅读,然后再和他谈感受。第三天我将文件交回,他问我想得怎么样?我说:“我从组织上服从,但认识上予以保留。”他正色说:“你的报告是**批示的,属于认识上的错误,如果坚持不改,矛盾也会转化的,望你三思。”随后他叫我陪同工作组下乡调查了几天。调查不过是例行公事罢了,他们在调查之前就有了结论。这就是后来大家都看到的省委调查组1962年10月15日写出的那篇调查报告,《“责任田”应该保荐吗?———对钱让能同志〈关于保荐‘责任田’办法的报告〉的几个主要问题的调查》。这篇调查“报告”全面否定了“责任田”的积极作用。对于我个人,《报告》说钱让能为什么会出现这一错误呢?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没有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用阶级观点分析观察问题,二是没有认真调查研究,没有具体分析,三是不了解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和资本主义个体经济的区别,不了解“五统一”与包产到户之间的矛盾。
写出《调查报告》后,他们召开县委扩大会,名义上是作调查汇报,实际上是对“责任田”进行严厉的批判,把《保荐书》提高到两条道路、两种路线、两个阶级的斗争高度,说它是为农村资本主义复辟鸣锣开道。之后,又促使广大干部转“思想弯子”,召开更大规模的干部大会,批判“责任田”。
由于我在“上书”《保荐书》时准备比较充分,几种可能与后果都作了预测。因此,在各种压力的面前,我个人倒显得很平静。省委调查组负责人再次找我谈话,声色俱厉地训斥我:“主席的批示,并未给你定罪,但你的认识是有代表性的,而且也是很系统的,现在影响较大,如你能作个检讨,对全省改正‘责任田’是大有推动作用的。”我说:“我个人服从组织,但我思想认识是由来已久,给主席的报告,并非偶然冲动,如果勉强要我写检讨,那只不过是违心的。”他接着又厉声训斥:“这是组织上的意见,你能不服从?”
我回到家后静夜自忖,彻夜未眠。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找到知心好友、时任太湖县监委书记的李俊谈心。从50年代我们都在安庆地委工作,彼此了解。为了保护我不再受更深的伤害,他经深思以后对我说:“庐山会议彭老总都作了检讨,我们这些小人物检讨一下,又算得什么呢?况且这是向党组织作检讨。写个简单的检讨,无论是对省委还是对调查工作组都有个交待,不然,他们也有为难之处。”在调查组离开太湖时,我饱含屈辱之心情,写了一个两页纸的检讨交给他们。他们如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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