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断山区,位于大顺帝国的西南方,这里山河相间、山高谷深,飞猿难渡,一年四季更是鲜有人迹。这一天早上,当太阳刚从地平线升起来的时候,当林中的鸟儿刚刚拉开喉咙喝响第一声的时候,当茅屋外的土狗刚刚从窝里站起来伸了伸脖子的时候,一个瘦弱的声影已经站在了院子里。
只见他大约一米四五的样子,身上穿着一套青色粗布长衫,脚上套着一双用山中的野草编织的凉鞋,长得唇红齿白浓眉大眼,虽然年龄还小,身体尚未发育完全,但是从外表来看将来肯定是一个玉树临风风流潇洒卓尔不群的美男子,即便是用潘安再生宋玉重生也不为过之。只是在这人迹罕至的大雪山下竟然会多出几间茅屋,会出现这么一位年轻俊俏粉雕玉琢的小孩子,让人觉得有些奇怪。
更让人感到惊讶的是,如果你仔细看着他的眼睛,便会发现里面多了与他年龄完全不相符的忧郁,以及那种让人不法靠近的陌生。男孩静静地站在院子里,看着透过繁盛的枝叶洒落下来的星星点点,看着那懒懒的土狗。这是三年前,叔叔从外面给他带回来陪他玩的,两年的时间小狗已经长大,而他的个头也长了差不多二十公分,只是天空还是这片天空,树林还是这片树林,草屋还是这几间草屋。
屋子里便来了阵阵穿衣的唏唏的声音,以及一两声咳嗽,小男孩子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知道叔叔已经起床了,看了看不远处放在石桌上的木刀,有些无奈地走了过去拿了起来。做了几个深呼吸,双脚不丁不八,左掌竖在胸前,左手握着刀把,刀尖指向了正前方,开始心不在焉地挥舞了起来。
这套刀法叫做七绝斩,据叔叔说是他当年的成名绝技,就是凭借着这套刀法以及一把大刀让他不知道多少次死里逃生。当然了,那把大刀如今成了一刀断刀,不过叔叔并没有因此而将它扔掉,反而不论天晴下雨严寒酷暑每天起来之后都要练习一遍。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叔叔不知道唠叨了几百遍。每一次小男孩都会低着头做认真听状,但是他的眼神这个时候总是那么的茫然,而他的心里总是不在这个世界。没有人知道他内心的真实想法,没有人能看透他内心的真实想法。在这个时候,就算是跟他生活了十年的叔叔也只能无奈戚然地摇了摇头,眼睛遥望东北,或许他在想那座阴森的宫殿,那道高高的宫墙,那个悲惨的女人吧!
从四岁的时候,小男孩就开始练习这套七绝斩了,里面的每一个细微的变化他都记得清清楚楚,每一个变幻的节奏他都滚瓜烂熟。并且,他相信,此时的他,对于这套刀法的掌握比练了几十年的叔叔还要精深,而他所做的那些细微的变化一定会使这套原来平淡的刀法更加的成熟与精妙。
然而,这些对他又有什么用,与他何干?他不知道自己干吗要学这套刀法,不知道自己将来长大后到底要干什么,十年了,他总是找不回自己,找不到与这个世界融入的接触点。那个女人吗?可是早在十年前她就已经死了,这么多年来他再也没有听叔叔提起过。叔叔对他很好的,还有山下的高大叔高大与高花两个伙伴对他也很好,只是不管他如何努力,总是不能完全地融入到这个世界中来,他的思想总是停留在那个遥远的地方,那里有他至亲的父母、至诚的兄弟、至爱的女人,那里还有他的理想、他的报服、他的荣誉。只是,他也明白,这一辈子恐怕他再也回不到那个遥远的地方了,而在这里,他又有什么呢?
脚步声从屋子里传了出来,土狗连忙摇着尾巴小跑过去,然后坐在了门口。小男孩没有回头,只是手中多了些力道,那把木刀挥洒得更加的淋漓尽致,他感觉到背后有双眼睛正直直地瞪着他看,不用想也知道是叔叔了。这个院子里,除了高大兄妹俩人偶尔会来玩一次之外,就只有他和叔叔两个人了,狗不算人。
“哈哈,仲达,你的七绝刀法已经练到火线的地步了,就算叔叔现在不用蛮力与你对练,恐怕也不是你的对手了。真是英雄出少年,尼沧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啊,想叔叔我当年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连起手的姿势都站不好。”叔叔一边朝小男孩走了过后一边欣慰地大声说道。
男孩停了下来,收发自如,没有一丝的停滞与拖泥带水。缓缓地转过身,看了看面前的人,今年他也才四十来岁吧,但是岁月不挠人,这十年下来,竟然比当初第一次见面是苍老了许多,脸上爬满了皱纹,头发也已经花白了。看着那双混着苍桑、期盼、关怀、执着……等等复杂的眼神,他突然觉得很烦燥。
“我叫杜仲。”小男孩低下了头,用只有他们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执着地说道。
“杜……仲,好吧,以后叔叔我就叫你杜仲了。”叔叔的眼里闪过一丝忧郁症,他不明白为什么眼前的这个孩子对杜仲这个名字会如此的执着,又是如何想到要取这个名字的。他还记得这个小男孩刚刚学话说话的时候他的第一名话就是这四个字。几十年来,他见过的稀奇古怪的事情不少了,但是从来没有见过像眼前这个手拿木刀的小孩子一般。并且这几年来,说得最多的便是“我是杜仲”这四个字了,好像生怕将它忘掉一般,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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