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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族战皇 章节目录 第66章 社稷江山(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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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人,东北人,新疆民众造反的。

    元代的最早法规别称“大法令”,蒙古语叫“大扎撒”。

    元代主要法律,后面相继出台了至元新格、风宪宏纲、大元通制。其主要的目的,系体现蒙古贵族和色目贵族的利益,它支持封建地主对当地民众的剥削、事实也残酷的镇压人民、搞各种民族歧视。

    所以早期的蒙元法制,主要系体现的是它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

    法规的内涵也是体现残暴镇压农民阶级的反抗。维护地主对农民的残酷剥削和压迫。

    还明文确认蓄养奴婢的合法性。事实上保留了蒙古族的习惯法。

    但是一个新的封建王朝,它就这样在华夏神州被一群人这样确立起来了。

    不管是谁坐在管理层的位置上,它如果不能体现天下所有民生的众生平等,科技创新,它势必不会久远。

    所以我建立蒙古帝国的话,至少要体现一个科技管理。才能维持这个体系的长远目标。

    当时的蒙古贵族都是很骄横的等着封赏的,事实也是准备骄奢淫逸一番的。

    这种势头在蒙古的封建制度逐渐完善起来此后不久,就有恶习抬头的趋势。

    如何管理好这些贵族,如何实现开明的国家治理。

    其实在道家的一句话来讲,就是以德服人。

    人没有德,不给权力你去乱搞,那么国家法治就不会被小人践踏。整个社会的风气就不会糜烂。

    所以在任命一群官吏时,这才是考验一个王朝体制是否健全的核心。

    毕竟,人,才会体现一种现实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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