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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桃色大案纪实 第581章 江西出租屋裸尸案《二》(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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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经济损失,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孙东明一方赔付共计七点三万元。于连枝的父母念及案件源于情感纠纷、被告人主动认罪悔罪、积极赔偿,最终选择谅解孙东明,主动向法院提交书面谅解申请书,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罚。

    2009年,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综合考量被告人蓄意杀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犯罪事实,以及被告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的从轻情节,法院最终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孙东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前妻因包庇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良好,依法从轻处理。

    这场轰动全城的教师情杀惨案,最终以法理的制裁落下帷幕。一段突破世俗、根基不稳的畸形忘年恋,耗尽了两人的青春与人生,制造了无法挽回的悲剧。二十二岁的年轻女孩,怀揣纯粹的爱情信仰,最终殒命于挚爱之人手中,生命永远定格在最好的年华。三十八岁的优秀教师,手握光明前程、安稳人生,却因情欲与执念坠入罪恶深渊,褪去所有光鲜皮囊,沦为阶下囚,余生只能在高墙之内忏悔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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