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上去。
沈棠宁让人把火后余粮重新称了一遍。
干粮、烘过的六斤湿粮和已经煮好的早粥扣除后,可继续携带的一百一十斤八两。五十九名犯人罪眷维持减量,每日需二十一斤上下,最多支撑五日;差役另有自己的行粮,但不能拿来填所有人的缺口。走官道到下一个大补给点约三日,走旧水程至少四日,遇到塌方便可能超过现有粮期。
秦越也重新验伤。
五名中毒者中,三人可以步行短程,两人仍需躺车;陶七斤右腿只能落地,不能负重;裴砚川右肩须用布带固定,不许再扛撬木;沈砺安每日最多走五里,其余路程要乘空车;孙魁左膝可以行走,不能跑。
“走纤道,车颠得更厉害。”秦越道,“别把‘避开追兵’说成只多走一日。有人可能死在路上。”
沈棠宁点头,让沈砚白把这句话写在路线风险下面。
第八章选择官道时,众人投过石子。这一次她没有再摆三只陶碗。那次三条路都在押送许可范围内,周成仍保留最后决定;这次要做的是明知越出路引仍改道,石子多少不能替任何人免罪。
周成提出写具结。
胡老六第一个反对:“按了印,官府就说我们自愿逃跑。”
“不按,也可能这么说。”周成道,“我会在首行写明,改道命令由我下,不是犯人自行脱队。”
“那还让我们按什么?”
“证明我公开说过两条路的风险,也证明没有人趁乱劫走车队。”
沈砚白补了一句:“具结不能把违法写成合法。它只能留下谁在何时知道什么、反对什么。日后若有人说周成持刀逼全队离路,或者说犯人私下合谋逃亡,至少还有七十八人的印可以互相核对。”
“七十八个人全按?”
“能按的都按。孩子记在母亲或父亲名下。”
文书写了三遍才定。
第一遍把“自愿改道”删掉。脚上带镣的人谈不上完全自愿。
第二遍删掉“共担逃亡罪”。罪由官府依法认定,不是周成写一句便能分给每个人。
最后留下的是:押送官周成基于沿路补给遭破坏、内部连续泄密、石门废驿纵火等事实,下令暂离官道,取雁回旧水程至白沙渡复归原线;犯人罪眷已知旧路可能塌毁、缺粮、增加行程,不得擅自离队;所有异议逐项附后。
卢氏要求添上:“两名孩子若因改道病重,先准用车,不以旧例拒绝。”
陶七斤要求写:“路遇粮站,先验粮再签收。”
一名烧伤差役要求写:“若发现旧路不通,周成必须重新议路,不得为保脸面强行前进。”
周成都写了。
按印从午前持续到午后。有人按得重,有人只碰了一点朱泥,有人在名字旁写“反对旧水程,但服从押送令”。沈砚白没有把反对划掉。
吴直和葛武也被带来按印。
吴直问:“我说反对,算不算?”
“算。”周成道,“你是嫌疑人,不是死人。”
吴直在自己名字旁写下“请走官道”。这句话让许多人更想走旧水程,却不能拿来证明旧路正确。内应也可以说真话,尤其当真话能把所有人推向另一个陷阱。
真正耗时的是重新编队。
十七名可用人员若仍按前后左右四面散开,每一面只剩四人,遇袭时还要分人看葛武和吴直。周成把七辆车改成三段:前段两车载伤员和清水,中段三车载粮食、证物及沈家,后段两车分别锁两名嫌疑人。每段由一名差役负责点数,犯人中另选两名只负责传话和扶车,不给刀,也不替官差看押。
陶七斤反对把粮全放中段:“遇前后夹击,车堵在一起,一把火全没。”
最终粮分到前中两段,十七份坏粮样品与三村白票也分开。真实路引由周成贴身保管,具结三份分别放在沈砚白、第一车差役和最后一车差役处。吴直曾靠一页总册把所有变化送出去,他们不能再把同一种东西全压在一只箱里。
旧水程最窄九尺,现有囚车加外栏接近八尺半,转弯处可能卡死。木匠出身的犯人拆下七辆车外侧高栏,将木杆编号后绑在车底;这会让押送更难,却能在宿营时重新立起围挡。两辆塌方受损最重的车再卸掉顶棚,减少偏斜。
秦越要求在伤员车四角加布结。若车身倾斜,布结朝哪边绷紧一眼可见,扶车的人便知道先托哪一侧。裴砚川想去试车,被他用布带将右臂缚在胸前。
“你今日只看路。”秦越说,“再用右手,明日连抬碗都难。”
裴砚川低头看了一眼布带:“松半寸。”
“不松。”
沈棠宁没有替他说情,只把他从扶车组划到辨路组。
申初,车队离开石门废驿。
原定的枯松岭北线暂时撤销。两名健康差役在前探路,孙魁和沈砺安坐在第二车两侧辨认旧渠方位;葛武与吴直分车反锁,钥匙不由同一人携带。伤员占用两辆空车,其余人缩短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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