罩住孙魁的头,从东南墙豁口钻了出去。
孙魁追到豁口,脚镣卡住碎砖,重重跪倒。他没有喊抓人,先回身把沈砺安背起来。
“我能走。”沈砺安道。
“你走得太慢。”
孙魁背着他穿过东门时,许多人都看见了。腕锁和脚镣仍在,桐油短褐缠在他左臂上。至少从第一处火落下到沈砺安被带出,他没有机会去院后给粮车缠油绳。
这只能证明他不是眼前的纵火者,不能证明他过往每句话都真。
沈棠宁让秦越接父亲,自己没有追出墙外。
对方熟悉废驿豁口,又有人在外接应。黑夜里派人追,最可能再少两个差役。她命人用空车堵住豁口,先清点活人。
粮车火势被压下时,西厢屋顶又掉下一片燃烧茅草。
“屋顶有人!”
裴砚川抬头,看见一道影子沿残墙向马棚跑。那人没去东南豁口,而是跳进院内,显然不知道外面还有接应者,或者不愿与另一人走同一条路。
裴砚川扔下撬木,截向马棚。
影子穿着差役皂靴,腰间有刀,跑动时却一直护着右侧衣襟。到马棚门口,他迎面撞上受惊的骡子,只能转身拔刀。
“让开!”
裴砚川没有刀。他用脚镣链绊住对方前脚,侧身避过第一刀,左手扣住持刀腕。对方知道他右肩有旧伤,第二下专门撞向肩窝。
裴砚川脸色瞬间发白,手却没有松。他顺着撞力后退半步,将人带到坍塌的门框旁,用木柱卡住其手腕。
周成赶到时,那把刀离裴砚川腰侧只差半寸。
刀背砸下,纵火者被按进泥里。
“葛武?”周成认出人,声音变了。
葛武是出京前从刑部拨来的押送军士,负责第一班粮车西侧。夜班簿上,他应当与吴直在后门完成交接。屋顶起火时,吴直说葛武刚去解手,没人追问他去了哪边。
“还有一个人从东南豁口跑了。”沈棠宁说,“封门,先不要把所有人都押到这里。”
葛武咬紧牙,一句话不说。
周成没有在火场边审他。
葛武先被单独锁进没有窗的旧耳房,门外两岗,钥匙由周成和另一名差役分别保管。吴直想把夜班簿送进去让葛武按供,沈棠宁拦住:“先抄副本。原簿不要经过他的手。”
火起时在场的人分开陈述。
守粮犯人说,葛武在交接前检查过车轴,理由是怕塌方后木销松动;后门差役说,交接到一半,葛武称腹痛离开;吴直记下的时辰是亥初一刻,第一团火在亥初二刻落下。马棚旁还找到一枚带油的靴印,右脚后跟补着三角皮,和葛武皂靴的旧补丁相合。
这些证据只能把葛武放到粮车和屋顶之间,仍解释不了谁割断水桶提手,谁在墙外吹哨,以及谁精准找到走得最慢的沈砺安。
沈砚白把六份陈述分别写下,不让证人先互相对词。有人把亥初说成戌末,有人记不清先见火还是先听铜片,记录里保留了差异。火场上的记忆不会自动整齐,过分一致反而值得怀疑。
周成先查火场。
第一处火来自正房屋顶。两束干茅被桐油浸透,以细麻绳绑住,从屋脊推下。它落在粥锅旁,能让人误以为灶火引燃屋顶,也能把病人与人群赶向东门。
第二处在院后粮车。油绳提前缠住外侧车轴,火折子塞进一只空竹筒,以慢燃纸捻引火。两处用的桐油相同,点燃时辰接近,方法却不同。
屋顶需要有人攀爬,粮车需要有人接近守卫并割断水桶提手。葛武若先在院后布好纸捻,再爬上正房屋顶,时间勉强够;可沈砺安遇袭时,他已经在屋顶被裴砚川看见。
至少还有第二个人。
清点结果很快报上来。
没有新增死亡。沈砺安颈侧皮肉伤,孙魁左膝撞伤,裴砚川右肩旧伤加重;两名搬粮者手背轻度烧伤。五名病人全数转移,八匹马和两头骡子没有跑失。
粮食烧毁十一斤,另有十八斤被水浸湿,必须在天亮前摊开烘干或煮成粥。新麦保住六十九斤,甲乙旧粮与已做饭扣减后的余数重新称量。坏粮样品木匣被烧去一角,里面二十份样品少了三份,正好都是霉变最重、上好下坏最明显的袋号。
水浸的十八斤粮也不能直接算回余粮。
陶七斤让人把沾到桐油和烟灰的四斤挑出,归入禁食;其余十四斤分成两份。八斤立刻煮成次日早粥,六斤摊在洗净的车板上,以低火隔远烘到不再黏手。每半刻翻一次,闻见酸味便丢弃,不许重新混入干粮。
裴砚川问:“守到天亮,明日谁赶路?”
沈棠宁把原三班夜守改成四组短班。参与灭火的人先睡,未接近火场的人守第一轮;看湿粮与看葛武的差役不能是同一人。每次换班仍由吴直记时,但另加一名犯人代表在簿边按指印。
这场火没有把粮全烧掉,却拿走了十一斤粮、三份样品、一夜睡眠和原本就不足的人手。所谓保住大半,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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