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十七章 法庭上的交锋
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
上午九点半,旁听席已经坐满了人。
萧策起诉景深实业非法侵占土地案,今天正式开庭。
陆景深坐在被告席那边,西装笔挺,领带扎得一丝不苟。他旁边整整齐齐坐了五个人——清一色的深色西装、金丝眼镜、真皮公文包。
市里最贵的律师团队。
领头的那个叫王正阳,人称不败律师,在省城打了十五年官司,就没输过。据说光请他一个人出庭,费用就是六位数起步。
五个律师加在一起——陆景深这场官司,光律师费就花了上百万。
再看原告席。
萧策穿了一件干净的白衬衫,旁边只坐了一个人。
一个年轻女人,看起来不到三十岁,扎着利落的马尾,面前的材料码得整整齐齐。
她叫苏晚,是林少杰帮忙从省城请来的律师。不是大所的,是一个人开的小工作室,名气不大,但林少杰说了一句话——这人打硬仗比谁都狠。
旁听席上有人交头接耳。
一个律师对五个?这打得赢?
萧策这是来送的吧……
陆景深的律师我认识那个王正阳,省城的大咖,没输过。
旁听席最后一排,一个穿旧夹克的中年男人一直没出声。他是席上唯一一个坐姿笔直的人——双手平放膝上,目光如炬。他看着原告席上萧策的背影,眉头慢慢拧了起来。这人的坐姿是标准的军人坐姿,但不是普通兵那种。普通兵坐直是为了规矩,这人坐直——是因为他根本没把对面五个律师放在眼里。这种底气不是练出来的,是打出来的。
议论声中,法官敲了敲槌。
安静。现在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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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阳第一个发难。
他站起来,不紧不慢地翻开手里的文件,声音洪亮得像在演讲。
审判长,原告提交的诉状中声称被告非法侵占萧家祖传荒地,但我们注意到——原告至今未能提供该地块的完整权属证明。
他抬起头,看了萧策一眼。
换言之,原告连这块地是不是他的都无法证明,何谈侵占?
旁听席上一阵骚动。
陆景深微微翘起了嘴角。
苏晚站起来,不急不慢地说:审判长,原告已提交1982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件,以及镇政府的存档副本。该地块自1982年起登记在萧远山名下,至今未有合法转让记录。
王正阳笑了笑。
苏律师,1982年的证书,三十多年前的东西了。请问这期间有没有做过确权登记?有没有进行过宗地勘界?
我正要说这个。苏晚打开手里的文件夹,根据2003年的土地确权档案——该地块确权登记在萧远山名下,面积47.3亩,用途为农业。这份档案由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盖了公章。
她把复印件递给法官。
王正阳的表情没变,但翻文件的动作快了一点。
显然,他没想到对方准备得这么充分。
即便如此——王正阳换了个角度,被告景深实业获取该地块的开发权,是通过合法的土地流转程序,有流转合同为证。
他拿出一份文件。
2009年5月,萧远山与景深实业签署了土地流转协议,将该地块的经营使用权转让给景深实业,期限五十年。
法庭上安静了一瞬。
萧策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苏晚转头看了他一眼。
萧策点了下头。
苏晚站直身体,声音清清楚楚地说:审判长,我方对这份流转协议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萧远山的签名是伪造的。
哗——旁听席炸了锅。
王正阳皱眉:苏律师,这是很严重的指控。你有证据吗?
苏晚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装订好的报告。
这是省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鉴定结论——流转协议上萧远山三个字的签名,与萧远山生前的其他笔迹样本不一致,系他人模仿书写。
报告递到法官手上。
法官翻看了几页,表情变得严肃。
王正阳的脸色第一次出现了变化。
他迅速翻开自己的材料——在他的准备清单里,根本没有笔迹鉴定这一项。陆景深之前跟他说的是所有文件都没有问题。
审判长——王正阳试图挽回,仅凭笔迹鉴定不能否定合同的效力,原告需要证明——
我还没说完。苏晚打断了他。
她回到桌边,从萧策手里接过一个文件袋。
审判长,这是原告提交的第二组证据。
她拿出一张折叠的老图纸和一份泛黄的文件。
这是1998年由县国土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地块进行的勘探报告。报告显示,该地块地下存在矿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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