坞堡使的相关条例,在王修、韦华、杜骥等人的连日商议之下,很快便有了成文细则。
第一条,是征税的问题。
自淝水之战后,东晋朝廷为筹措军费,陆续加征了多项赋税。到如今,每丁每年要输米五石,每户每年要纳绢三匹、绵三斤。
这个负担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已经相当沉重,而关中饱经战乱,百姓本就困苦,若按这个标准征收,恐怕会逼得更多百姓逃亡。
刘义真与王修等人商议之后,最终做出了调整税率的决定。
按照新的坞堡使条例,安西将军府不再直接向坞堡内的每一户百姓征税,而是以坞堡为单位进行“包税”。
每丁每年输米三石,每户输绢一匹,绵一斤,比东晋朝廷的标准降低了一半多。这个税额由坞堡使或千户长统一收取,再上缴给安西将军府,至于坞堡使和千户长在向下征收时是否加码,安西将军府原则上不过问。
说白了,这就是一种变相的包税制。
对于安西将军府来说,虽然每户的税额降低了,但换来的是大量原本隐匿不报的人口被纳入统计范围。
以前坞堡主对朝廷隐瞒人口,朝廷收不到税;现在虽然每户收得少,但收税的面扩大了,总收入反而可能比原来更高。
更重要的是这样刘义真能先把人口统计上来,有具体的人口数字,是征税的基础。
而对于坞堡主们来说,这个政策更是让他们喜出望外。
原本东晋朝廷定的税额,每丁五石米、每户三匹绢,确实不低。
如今刘义真主动降到三石米、一匹绢,等于给坞堡主们留下了至少四成的操作空间。
虽然刘义真没有明说,但谁都知道坞堡主在向下征收时,完全可以按照旧例收取五石米、三匹绢,然后把多出来的两石米、两匹绢揣进自己的腰包。
反正安西将军府说了“原则上不过问”,这不就是默许他们从中获利吗?
当然,由于这些坞堡本身是按宗族聚居的,坞堡主和堡内的百姓往往沾亲带故,即便要从中赚取一些差价,也不至于做得太过分。
宗族内部的约束,有时比官府的律法还要有效,虽然偶尔也会出现类似“吃绝户”那种让人家破人亡的事情。
但实际这种事情并不多,只要宗主明智的话,都会尽量避免,毕竟“吃绝户”这种事,向来是在掘宗族的根。
因此相比那些没有血缘关系的官府胥吏,宗族坞堡主的盘剥多少还是有一层人情味的底线在的。
坞堡使出台的第二条规定,是关于坞堡主们的政治权利。
刘义真在条例中明确写明:凡被任命为坞堡使或千户长者,由安西将军府正式授予印信,承认其对本辖区的自治权。
这些坞堡主从此不再是“野路子”的地方豪强,而是拥有了官方认证的合法身份。
他们管理的坞堡,从名义上正式纳入了安西将军府的统治体系,虽然实际上他们本来就是自治状态,但有了这一层名分,总归是好的。
此外,条例中还规定:各坞堡使和千户长,每年可向安西将军府推荐一名本堡子弟,由将军府考核后授予吏职。
虽然这个察举名额仅限于底层小吏,比如县里的功曹、主簿、狱掾之类的,但对于那些世代居住在坞堡中的中小豪强来说,这已经是一条难得的向上通道了。
这份细则一公布,关中震动。
对于广大的坞堡主们来说,刘义真给出的条件几乎是无法拒绝的,降低税赋,让他们有了更多油水;官方认证的自治权,让他们有了合法身份;察举名额,给了他们子弟一条出路。三项好处叠加在一起,足以让那些原本还在观望的世家豪强们下定决心。
于是,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长安城中的安西将军府门前排起了长队。
每天都有来自关中各地的坞堡主亲自或派人前来,向王修呈报自己坞堡的户数。
王修带着几个文吏,从早到晚忙着登记造册,忙得脚不沾地,但脸上的笑容却越来越灿烂。
最先响应的是京兆韦氏和京兆杜氏,这两家本来就已经是刘义真的铁杆支持者,此番坞堡使条例一出,韦华和杜骥便第一个带头将本族控制的坞堡户数如实上报。
韦华上报了一千二百户,杜骥报了八百户,虽然两家都是世代大族,但他们的主要势力在郡县城中,坞堡人口反而不如那些扎根乡野的豪强。
紧随其后的是扶风窦氏和马氏。窦远上报了一千五百户,马秉上报了一千三百户,这两家在扶风经营多年,坞堡连片,庄客众多,是实实在在的地方实力派。
然后便是弘农杨氏了。杨晟在详细阅读了条例之后,专程派人送了一封信回弘农,数日后得到了家主杨亮的回复。
杨亮在信中说:“安西将军此策,乃保全关中士民之仁政。我杨氏世代居于弘农,自当鼎力支持。”
随后,杨晟便代表杨氏上报了户数,足足有两千一百户,杨氏此番确实是拿出了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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