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槽牙咬碎,可苗成贤说得有道理。
像林菀这么妖孽的人,全世界能有几个?
她没法比,别人也比不过,没必要去找虐。
可是,人都是吃五谷杂粮的,会愿意跟喝露水的神仙一起生活吗?
或许开始的时候很欣赏,很好奇,可天长日久谁受得了?
陆斯年应该快厌倦她了吧?
反正最近不用上班,可以专心追求陆斯年,一定要把他拿下。
想到这儿,苗红雨突然就有了动力。
“爸,我懂了,你去忙吧。”
见她突然高兴起来,苗成贤只当她是小孩心性,并没放在心上。
苗红雨回到自己房间,拿出所有零花钱。
她要去百货大楼,不,友谊商店给陆斯年挑礼物。
送给陆斯年的礼物,可不能像给林菀的那么敷衍,必须精挑细选。
只是转了一圈下来,她都没想好要送什么。
到这会儿她才发现,原来,她对陆斯年一点儿都不了解,更别提知道他的喜好了。
不过,男人喜好的东西也无非就那几样,手表,钢笔,腰带,皮鞋。
苗红雨倒是看上一款男士皮鞋,想象着陆斯年穿上一定特别有派头。
刚准备付钱,却想起来她根本不知道陆斯年穿多大尺码。
懊恼地锤一下脑袋,“还是从手表和钢笔中选一样吧。”
最终,她买了一对上海牌手表,准备把男款送给陆斯年,女款自己戴。
“到时候,一定要让林菀看看,我们俩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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