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母一家倒还好,除了她那个便宜继女。
他避之不及。
程家除了他的母亲程簌雪,还有一个女儿程簌云,是程老先生和夫人的长女。
一共嫁了三次人。
一嫁槟城名门李家,和程家门当户对,和那位李先生因性格不合分开,姨母二嫁之后,李先生带着他们的儿子,移民美国了。
此后,再没有回过槟城。
二嫁的是星洲大学的法语老师,要去巴黎任职,姨母不想出国,两人只能离婚收场,没有孩子。
三嫁的那位钱先生,是姨母的初恋。
钱先生早年留学英国,妻子亡故之后,和二次离婚的姨母,走到了一起,又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
钱先生前面还有一个女儿钱明珠,妻子难产而亡,钱明珠从小被奶奶和姑姑宠着长大,对她有求必应。
这位钱小姐,性格方面有着极大的缺陷。
程簌云嫁到钱家之后,对这个继女的宠爱有过之而无不及,甚至超过了亲生的双胞胎。
一心想让钱小姐嫁给侄子或者外甥,达到亲上加亲的目的。
荣霈凛回了程家,刚一下车,程锦瑟就上前抱住了表哥的胳膊,小声的抱怨,“表哥,我给你说,大姑姑回来了,还有那个讨人厌的钱明珠。”
她从小到大最讨厌的就是钱明珠了,长的勉强能算小家碧玉,还矮,这些就算了,外形条件是上天赋予的,不应该拿出来被人取笑。
但这个钱明珠,矫揉造作,人前人后两副面孔,在家里冤枉两个弟弟,到程家明里暗里欺负她,大姑姑还给她撑腰。
她烦死那个钱明珠了。
看到个男的都要凑上去,还敢肖想她的哥哥们。
动不动就叫这个哥哥,那个哥哥。
“咯咯咯~~~”
像个老母鸡一样。
该来的,还是来了。
荣霈凛皱眉,他现在非常头痛,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他就是因为不想见他们,才决定明天一早去大马的。
早知道他们会过来,他应该今天就走的。
也不知道现在上车离开,还来不来的及?
程锦瑟眼睛一转,悄悄说道:“表哥,要不我们跑吧!”
大姑姑和钱明珠一来程家,准没有好事。
程锦珗悄无声息的出现在车库,伸手不轻不重的敲了敲妹妹的头,没好气的说道:“臭丫头,你们都跑了,留我一个人合适吗?”
“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
锦瑟找了个借口出来,留他一个人在风暴的旋涡中。
他也不想见那个钱明珠。
现在还要和阿凛商量,偷偷跑出去。
荣霈凛挑眉,睨了一眼二哥,揶揄道:“良心,我没想到你还有这种东西?”
当真是稀奇。
从小八百个心眼子的程二,心都是空的,像莲藕一样,还能有良心?
程锦珗不雅的翻了个白眼,正准备反驳。
“二哥哥,原来你是出来接阿凛哥哥,怎么都不叫我?”一道嗲嗲的女声传来,似撒娇,似委屈,还有一丝欣喜。
三人默契深吸一口气,同时转身,面无表情。
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团粉色的东西冲了过来。
这位钱小姐对粉色情有独钟,每次见她都把自己打扮的粉粉嫩嫩的。
就是……怎么说呢?
人本来黑,还要穿粉色。
无疑是把自己的缺点,无形之中进一步放大。
钱明珠穿着粉色公主裙,手上戴着粉色真丝手套,留了一头罗马卷发,头上还戴着一个大大的粉色蕾丝蝴蝶结,食指上还带着一枚粉钻戒指,就连眼线也是化的粉色,踩着高跟鞋跑到了他们面前。
比十六岁还没有穿高跟鞋的程锦瑟还矮了不少。
穿上高跟鞋,目测得有一米五。
和一米八二的程锦珗,一米八五的荣霈凛站在一起,单单是身高,就严重的不匹配。
长相,就更不匹配了。
钱明珠走近了,见没人理她,委委屈屈的开始控诉他们的“恶行”,“阿凛哥哥,你到星洲了,怎么都没有人通知人家?”
“人家好想你,你想我吗?”钱明珠仰头看着荣霈凛,画着粉色眼妆的眼睛,还自认为“俏皮”的眨了眨。
怎么说呢?
有碍观瞻。
说着,就要伸手挽荣霈凛的胳膊。
荣霈凛后退几步,不动声色的躲开了钱明珠伸过来的手。
程锦瑟心一横,上前,挽上了荣霈凛的胳膊,推开钱明珠伸过来的手,“这是我的表哥,不许你乱叫,你自己没有表哥吗?”
她“高傲”的扬了扬下巴,像一只傲娇的小猫咪。
她不是那刻薄之人,但她真的不喜欢钱明珠。
荣霈凛看在眼里,小女孩的心思奇奇怪怪,伸手摸了摸表妹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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