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慕诗心不在焉地跟着柳芙回到护士站。
刚一进门,几个一起上班的护士就围了上来,眼神齐刷刷地落在她手里的牛奶箱上。
“诗诗!这牛奶是刚才那个银发大爷送你的吧?”一个护士凑过来,眼神里满是羡慕,
“那大爷看着就很体面,居然还特意给你送牛奶,也太贴心了吧!”
“就是就是,羡慕死我们了!”其他护士也叽叽喳喳地附和着,
“快说说,那大爷跟你什么关系啊?对你这么好。”
李慕诗脸上泛起一抹红晕,心里甜滋滋的,笑着摆了摆手:“姐妹们别打趣我了,就是以前照顾过的一个病人,过来道谢的。见者有份,咱们分着喝!”
说着,她打开牛奶箱,拿出牛奶,挨个分给身边的护士。
分完牛奶,她连忙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趁着没人注意,悄悄从口袋里掏出那个小小的纸团。
小心翼翼地拆开。
王林的字迹不算好看,却一笔一划,看得格外清楚。
“诗诗多日不见甚是想念,我放心不下你一个人,怕你有危险,我想继续跟你一起住,保护你。
可你那个单位房太小了,住得不舒服,不如你来跟我住。
我在南区租了带院子的民房(附上地址),有四五个房间呢,现在除了我,还有我的养儿媳一起住。
至于我和养儿媳的关系,你过来住,我会告诉你的,到时候我也能更好地保护你。”
“南区?”李慕诗轻轻念着,眼睛瞬间亮了。
南区离卫生院不远,步行也就十几分钟,上班很方便。
她看着纸上的地址,心里瞬间动了心,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
在她心里,王林就像是一个慈祥又可靠的长辈,总能在她需要的时候出现,给她安全感,让她倍感依赖。
至于王林说的养儿媳,她心里只有好奇,没有半分吃醋。
毕竟王林年纪大了,养儿媳无非就是一起住、互相照应,她压根没往别的地方想。
可转念一想,李慕诗又皱起了眉头,脸上露出了犹豫的神色。
她从小到大都是爸妈眼里的乖乖女,一直住在卫生院的单位房,爸妈知道了也放心。
可要是去王林那里住,爸妈肯定不愿意,而且爸妈每个月都会来探望她,到时候肯定会发现,
这让她犯了难,心里纠结得不行。
“有了!”李慕诗眼睛一亮,心里生出一个主意,忍不住为自己的聪明暗暗得意,
“等我爸妈来看我一次后,我再去王爷爷那里住,就这么决定了。
然后到下个月爸妈再来探望,那我就再回单位房住一天,装作一直住在这里的样子,这不就解决了吗?”
她小心翼翼地把纸团折好,放回口袋里,脸上露出甜甜的笑容,轻声呢喃:
“嗯,再过几天,爸妈就来看我了,到时候就能去王爷爷那里了。”
与此同时,王家村。
一阵轰隆隆的摩托车声打破了村子的宁静,三辆摩托车载着几个流里流气的混混,后面跟着一辆蓝皮小货车,浩浩荡荡地开到了王建飞家门口。
停下后,混混们纷纷跳下车,姿态嚣张。
王建飞的娘听到动静,慢悠悠地从屋里走出来,叉着腰,一脸警惕地问道:
“你们谁啊?跑到我家门口来闹事,不想活了?”
几个混混立马收起嚣张的神色,脸上露出恭敬的笑容,
其中一个领头的混混上前一步,态度谦卑:“阿姨,您好,我们是飞哥的小弟,飞哥叫我们来接嫂子,去镇上一趟。”
建飞妈一听,脸上的警惕瞬间消失,摆了摆手,瞬间没了兴趣:“哦,他媳妇,阿飞叫你去镇上,你就去吧。”
林可儿从屋里走出来,穿着一身粉色连衣裙,齐刘海,披散着长发,脸蛋甜甜的,浑身透着青春活泼的气息,一看就是个娇俏甜妹。
她疑惑地问道:“去镇上干嘛?阿飞没说具体事吗?”
几个混混一看到林可儿,眼睛瞬间亮了,直直地盯着她,嘴里暗暗嘀咕:
“我的天,大嫂也太漂亮了吧!甜妹一枚,又青春又活泼,飞哥也太有福气了!”
领头的混混连忙收回目光,恭恭敬敬地回答:“回大嫂,飞哥说,让您再叫上隔壁的王飞武,一起去镇上见王林。”
林可儿的美眸微微一闪,随即点了点头,一脸期待:“好,我知道了,事不宜迟,立即出发。”
一行人很快来到隔壁王飞武家门口,推开虚掩的院门,就看见王飞武懒洋洋地坐在院子里的躺椅上,翘着二郎腿。
郝菊香则在一旁的角落里,挥着斧头劈柴,汗水浸湿了她的衣衫。
“飞武,别躺着了,跟我去镇上,见你飞哥。”林可儿站在院门口,平淡地说道。
“啊?见飞哥?不不不,我不去!”王飞武一听,吓得脸都绿了,猛地从躺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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