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月亮被白云藏起来。
篝火烧掉最后一节柴火,只有偶尔炭火发出的“噼啪”“滋啦”声音,半夜,是昆虫的狂响夜,“吱吱”声叫欢着,和杏花村疲惫了一天的人们的鼾鸣声。
此起彼伏的回响在道路旁,形成交响乐。
突然,在杏花村全体睡沉时,不远处的小树林。
半山腰,一行十五人,行为诡异,目光炯炯放着光,朝着杏花村所在的大本营方向看来。
“老大,肥羊!”
“不枉我们跟踪一路,已经确定了,牲畜共15头,老大,你说他们的车上满满当当的是粮食吗?这伙人的伙食是我见过逃荒的难民中吃的最好的,如果是,那岂不是他们身上的钱更多?”
一名黄毛舔了舔干涩起皮的嘴唇。
黄毛话音刚落,脑袋就结结实实挨了一巴掌。
在他身后一个留着长斜刘海的男子,身材偏瘦,长得有几分贼眉鼠眼,舌头有点大,虽然如此,人不可貌相,他却是十四人当中的“老大”。
长斜刘海男子名为狗剩,江湖人称“狗哥”。
狗剩给那一名黄毛一记白眼,大舌头道:“你……你狗哥我……我眼睛没瞎,看得见!”
15头牲畜,从跟踪沈安一行人开始,他隔着大老远就看见了。
他人大舌头,但优点是眼神好,嗅觉敏锐。
即便隔着几十米,他的鼻子都能闻到杏花村大本营传来的仓满粮的阵阵米香味。
黄毛被当众拍一脑勺,并不恼,咧着嘴傻笑,奉承的点头。
“是是是,狗哥,是我眼瞎了。”黄毛在觉察到狗剩的手再次扬起,即将朝着他的后脑招呼,连忙转移话题:“狗哥,他们人数众多,而且不少人手中都有猎弓和武器,我们明抢胜算不大,狗哥,你给支个招,我们把他们的粮食、牲畜和钱财全都抢过来。”
狗剩大舌头,但优点是十五人中,脑子转动得最快的人。
并且对待兄弟们真诚、公平。
同工同酬。
因此,这是大家愿意跟随他的原因。
北方大旱,最近流民四起,在城池中烧杀抢劫,无恶不作,百姓民不聊生,他们作为混混恶霸,因此遭殃。
毕竟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他们就是“池鱼”。
其他混混闻言,看向打鼾声此起彼伏的杏花村大本营,双眼放光,脸上的欲望和贪婪,即便是在寂静的夜色中,怎么藏都藏不住。
他们纷纷压低声,附和:
“狗哥,兄弟们饿了好几天,你赶紧想个法子,让兄弟们喝口汤都行啊。”
“狗哥,干完这一票大的,宰了这一头“肥羊”,至少兄弟们半年内吃香喝辣,再不用在刀口上舔生活了。”
“狗哥,黄蜂山头的泉水、泉眼全都被另一波强盗给霸占了,上山的路都是饿疯、渴疯的难民,上山的路都被鲜血染红了,兄弟们之前探过路,最多只能在半山腰混,上去的路比登天还难,压根上不去,并且上山的那群狗日,不当人,时不时就敲打,驱逐我们,这能将人晒熟的天气,兄弟们口干难忍啊。”
“……”
十几人你一言,我一语。
狗剩听着手底下的哥几个在埋怨抱怨,并不恼火。
他一双鼠眼紧紧的盯着进入梦乡的杏花村大本营,一只手放在下巴处来回抚摸着。
良久,他在十四名兄弟的幽怨声中,做下决定。
“兄弟们说得对,今晚干一票大的!”
干成了,下半年兄弟几个衣食无忧,坐拥美人。
干不成,能从“肥羊”身上揩一层油下来,喝口汤也能填饱肚子。
总比坐以待毙,什么都不干好。
狗剩对这一行的定义十分清晰明确,混混、无赖干的不就是烧杀抢劫的事情?
他们不高尚,并且就像是阴沟里面人人唾弃的臭老鼠,但天大地大,他们不干这一行,总有人要干。
而且杏花村这一头“大肥羊”,只要抵达黄蜂山。
根据黄蜂山鱼龙混杂的情况,只要杏花村带着这么多物资踏足,一定会被其他饿红、杀红眼的份子盯上,连吃带拿,一并吞下肚子里,连骨头渣滓都不剩。
从某一种意义上,看似他们即将要对杏花村的人进行强盗,实则,是在挽救杏花村的百余号人。
他们是在做好人好事!
下定主意,狗剩将十几人聚集起来,压低声密谋着接下来的盗窃行动。
“你们待会儿……”
月亮被云层遮挡,四周黑漆漆一片。
如果沈安知道狗剩扭曲的三观,一定会跳起来给他当头一棒,并且厌恶的唾弃几声:“啊呸,抢劫犯还有理了?吃老子一棒!”
不过沈安不知。
但沈安知道狗剩一行人的存在,以及接下来的行动。
早在半个时辰前,凌晨一到,看似他在闭眼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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