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风和煦。
红霞像是一层薄纱笼罩在大雍的每一片土地,在夏末秋初的夕阳下,在经过昨日的暴雨冲洗下,一缕清风吹拂,似乎减少了昔日的燥热,带给人一丝丝清凉。
齐州通往徐州的一条小道上,破庙中。
一缕袅袅炊烟缓缓升起,同时,四周散发着阵阵饭香味。
在夕阳下,在清风中,在热闹的喧哗和小孩嬉笑声中,杏花村人迎来了逃荒以来短暂的安宁祥和。
“开饭!”
随着一道欢快的吆喝声,打破了宁静,却迎来更欢快愉悦的气氛。
小孩们闻着空气中肉香米香味,肚子里的小馋虫早就被勾起,肚子打鼓了半个多时辰,在听到家里人朝着他们喊,一个个停下挖野菜,或者捡枯柴枝的动作。
难得清闲,这些野菜和枯树枝并不是挖来、捡来当天吃的了。
大人们深刻吸取了先前日夜兼程赶路的经验,一逃荒起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停下,得以休整这么长时间。
为此,小孩索性没事干,就去挖野菜捡柴火。
等之后逃荒赶路停下来时,就可以派上用场。
人不能一日没素。
并且,再次进城不知道什么时候,她们米面柴油是有了,但荤菜在齐州城购买的并不多,一来是因为天气高热,荤菜不耐存储,二来是乱世中,荤菜贵。
杏花村的大伙儿们虽然兜里有钱了,但思想没转变过来。
不像沈安,她们舍不得一下子花几两银子买大鱼大肉回来吃,还是在杏花村时的那一套老旧思想,觉得兜里有钱比什么都重要,他们依旧恨不得将一文钱掰成八瓣花。
破庙中,在家里老人和妇人一道道吆喝中,陆秋莲一边盛着冒着热气的菌菇炒腊肉,一边笑着朝外面喊人。
“爹,大郎、二郎、阿音姑娘和碧柳姑娘、开饭啦!”
“晓玲不用挖野菜了,快回来洗手吃饭,帮娘给你爷他们盛菜吃饭。”
在杏花村一行人抵达破庙后,沈晓玲便和同龄的三五好友相伴在附近挖野菜。
可以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随着沈安的天资聪慧、能力出众,一点点在杏花村这一支百余人的逃荒队伍中,像一颗蒙尘的珠子被擦掉了上面的灰,显露出耀眼的光芒,沈安家人的地位在杏花村中水涨船高。
像沈晓玲。
在刚落足破庙,以前和她关系一般的同龄人就热情的找过来带她去挖野菜,挖野菜的过程中,品相好、叶子嫩的全部有意无意的让给沈晓玲采摘。
哪家做了好吃的荤素饼子,私底下偷偷给沈晓玲塞一张,或者进城买的糖果,也不忘给沈晓玲一份。
大人则像陆秋莲。
她刚生产完不久,身子虚,村子里的妇人就私底下经常以她生完孩子为由,时不时给她塞东西。
当然,陆秋莲拎得清。
如今家中的地位转变,全依仗沈安。
这些妇人看似给她,实则是通过她巴结沈安,她倘若全都招收不误,就是无形中替沈安欠了人情,别小看了这些小恩小惠,真有利益冲突的时候。
小恩小惠就能从无形中,戳断一个人的脊梁骨。
为此,她是看情况收下。
像不值钱用叶子鞭子的扇子,像给沈二娃做的口水巾等,这些都算不到沈安身上,都是她个人的恩情,她接受的同时,当场就用其他东西还上了。
两不相欠。
人的关系要走的长久,更纯粹,最好就是互不相欠,没有利益牵扯。
话说回来。
沈晓玲是一只小馋猫,破庙中杏花村的七户里,就属陆秋莲做的晚饭最丰盛,她的小馋虫早就被勾起来了,听到陆秋莲的话,立即和几位同伴挥手告别后,背着一背篓的野菜,开心的蹦蹦跳跳朝着陆秋莲方向小跑。
声音甜美:“好嘞,娘亲,娘你做的饭真香,色香味俱全,这厨艺能把酒楼大厨都给比下去,今晚我要吃两大碗、不对,是三大碗米饭,我要吃的肚子圆鼓鼓。”
她目光炙热的盯着铁锅里油色锃亮的菌菇炒腊肉,粉嫩的小嘴巴忍不住滋溜一下。
“好香,娘,你的厨艺是这个……”
她又朝着陆秋莲比了个大拇指。
陆秋莲被她的话逗乐,十分受用,在她的额头上轻轻用食指点了一下。
“你啊,人小鬼大,娘我的厨艺哪有像你说的那般好!”
话虽如此,她却微微挺直了下腰身,厨艺是她最拿得出手的一门手艺了。
并且,随着她的话落,周围的妇人皆附和沈晓玲的话。
“我看啊,咱们家晓玲说得对,陆大妹子你的厨艺相当了得,我们刚才做着饭味道香味,还偷偷咽了几口口水呢,馋的。”
“可不是,陆大妹子你太谦虚了。”
“我家娃刚才还闹着要吃陆大妹子你做的同款春卷饼子呢,大家都是一双手,陆大妹子你的手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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