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交加的夜,通往齐州城的官道上。
两个身披蓑衣头戴斗笠的神秘男子,行为诡异,像是在寻找着什么,左看看右瞧瞧,偶尔发出三两句困惑的嘀咕。
沈淮山抓耳挠腮,狐疑道:“听声音没多远啊,我们这都走出来三里地了,皮货店那厮到底死哪里了?这儿没有,哪里也没有,不会被雷劈的连渣都不剩了吧?”
三里地他们快步前进,走了近二十分钟。
来回一趟,将近半个时辰了。
出来这么久,若是被人问起不好回答。
沈安没有他的担忧和顾虑,君子坦荡荡,他又不偷不抢,光明正大的出来“捡钱”,哪怕被村里人发现了,他也问心无愧,在今晚的这件事情上,他费脑力又费体力。
不说全部功劳都是他,但如果没有他,杏花村大家今晚能相安无事度过今晚是个未知数。
一码归一码,沈安虽然不喜欢和人清算得明明白白,但该是他拿的,他绝不多让。
而且,想必就算杏花村的大家知道了,也不会说什么。
因为在出来之前,里正沈柴单独将他拉到一边,苦口婆心的劝:“沈二侄子,今晚奋血浴战杀敌,你出了大部分的力气,如果没有你,我们死伤人数肯定会骤增,这钱怎么好平分?你拿大头,剩下的小头,我们六户再平分,你看成不?”
说完,沈柴害怕沈安误会曲解他的意思,又补充:
“如果你不同意,你全拿我们也没意见,谁要是敢在这件事说一个不字,我出面把人踢出杏花村的逃荒队伍。”
沈安看着沈柴表情严肃,说得有鼻子有眼,摇头拒绝了。
被他们杀死的敌人人数的确很多,但都是蝇头小利,真正的大头在皮货店东家身上,他已经下定决心拿大头了,怎么好意思再多拿,即便如沈柴所言。
大家没有怨言,但官道上清点的战利品是人人参与,大家一同见证。
一时大家被热血上涌冲昏了头,又或者是受气氛影响,大家都答应了,一小部分人碍于面子不答应也不行。
沈安两世为人,他不想拿利益去赌对方的人品。
赌不起。
为了那万一的可能性,他绝不会去赌。
人心隔肚皮,沈安知道大家大部分的心都是好的,但人心隔肚皮,知人知面不知心。
为了那万分之一的可能,他都不想为了小营小利冒险。
尽管他不惧。
但俗话说得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也是沈安不惧怕村里人有人知道他今夜和便宜老爹出来捡钱的行为,并且这事情他做的足够隐蔽,出来时大家都沉浸在“捡钱”的喜悦上,没人注意到他们悄然离开。
而且还有大哥沈平在大本营盯着,但凡有风吹草动都会一览无遗。
再不济,大不了像沈柴说的那般,把心思各异不齐的人,踢出杏花村的逃荒队伍。
最糟糕的情况就是他家从杏花村逃荒队伍里分出来,单打独斗,独自逃荒赶路。
这是最坏的打算,沈安并不希望会有这一天发生,但如果有,以他现在的实力,足以自保全家人。
扯远了。
沈安虽然坦荡,无惧村里人的目光,但冒着大雨,电闪雷鸣的天气,哪怕身披蓑衣和斗笠,雨水时不时还是会渗透进来,现在除了重点部位,他都有些湿身。
浑身黏糊糊,十分不舒服。
为此,他心情受影响,变得有些烦躁,但还是强行控制住了,带着几分无奈的调侃。
“老爹,闭上你的乌鸦嘴。”
这一趟若徒劳无功,沈安会裂开。
沈淮山十分配合他的话,用手捏住抿着的嘴唇,小声道:“行,我听你的,不过我怎么成乌鸦嘴了?二郎,我觉得你最好还是提前做好颗粒无收的准备,别抱太大希望,听说被雷劈死的人,最后都像炭一样,即便那厮身怀巨款……”
他的话没说完,突然收到沈安凉飕飕的目光,立马悻悻的闭上嘴巴。
“我不说了,不说了……”
沈淮山也是担心沈安希望会扑空,最后沮丧难过。
说到底,他说这么多,所做的所有事情都是为了沈安。
沈安知道他是担心关心自己,轻叹一声,收敛周身煞气。
“爹,我没有指责你的意思,但你我都没有见过被雷劈死过的人,说不准他运气稍微好点?没被劈焦,身上的钱财完好无损?凡事往坏处想是没错,但不是绝对。”
“对对对,二郎你说得有道……”理。
然而,沈淮山附和的话还没说完,突然“轰隆”一声,天空响起一道惊雷,大腿粗的闪电在天空交织,仿佛下一秒就要朝着他们所在的位置劈下来。
沈淮山瞠目结舌良久,犹豫道:“……二郎,你确定乌鸦嘴的是我,不是你吗?”
沈安:“……”
他深邃如黑曜石的双眸睁大看向闪着电漆黑的夜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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