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透出昏黄的灯光。
地上坑坑洼洼,积着污水,散发着难闻的气味。
路灯隔得很远,昏黄的光在雾气里散开,照不出几米远。
麦克还在说,声音在窄巷里回荡,嗡嗡的,像有人在敲钟:“你说那个北佬,到底长什么样?是不是三头六臂?老子倒要看看,什么人能杀了凯文和巴克——”
他的话音戛然而止。
巷口,十几个人影从黑暗中走出来。
麦克的瞳孔猛地收缩了。
他停下脚步,手从口袋里抽出来,按在腰间的枪上。
泰森也停下了,手已经握住了枪柄,指节泛白。
两个人背靠背,站在巷子中央,像两头被围困的野兽。
那十几个人影越走越近,路灯的光照在他们脸上——有的满脸横肉,有的精瘦干练,有老有少,有高有矮。
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有的穿黑色短褂,有的穿白色汗衫,有的光着膀子,露出满身横肉。
手里拿着家伙——砍刀、铁棍、车链、西瓜刀,在路灯下闪着寒光。
刀身上还有没擦干净的痕迹,不是锈,是洗不掉的什么东西,暗红色的,像干涸的血迹。
为首的两个人,麦克认识——肥头大耳和瘦高个儿,刚才在蓝贵人夜总会被他打跑的那两个。
肥头大耳的鼻梁上贴着纱布,纱布上洇出一小片暗红,嘴角也破了,结着暗红色的血痂。
一双眼睛通红,像刚从笼子里放出来的斗牛,瞪着麦克,恨不得把他生吞活剥。
瘦高个儿站在他旁边,手里握着一把砍刀,刀身在路灯下闪着寒光,嘴角带着得意的笑,像一只偷到了鸡的黄鼠狼。
肥头大耳往前走了一步,瞪着麦克,声音从牙缝里挤出来,每一个字都像淬了毒的钉子:“鬼佬,打了我还想跑?今天不留下点什么,你别想走出这条巷子。”
麦克看着他,嘴角翘起来,那笑容里全是轻蔑。
他的右手还按在枪上,左手从口袋里掏出来,插在裤兜里,整个人看起来懒洋洋的,像在晒太阳的猫。
他看着肥头大耳,像看一只不知死活的老鼠:“就凭你们这些烂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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