炊烟袅袅,晨露如朝。
在八月的第一个清晨,孟家人都起得很早。
原因无他,今日是孟大哥第一天去西丰县农机厂上班报到的日子。
孟家全家人都很兴奋,当然,最激动的要数孟大哥了。
吃过了早饭,孟大哥垮了一个军绿色挎包就准备出发。
他的挎包上印着“为人民服务”几个大字,那几个字在朝阳的照耀下,显得格外耀眼鲜艳。
孟大哥推着自行车出了家门,自行车后还跟着穿戴一新的孟小满。
孟小满身上,同样挎了个军绿色挎包,只是,和孟大哥挎包上印着的“为人民服务”字样不同,孟小满的挎包上,印着的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字眼。
孟母不放心,一直送到院子外面,眼见着大儿子就要出发,仍不忘嘱咐几句。
“老大啊,一定要把小满送到你大舅家,你再去上班哈!”
“妈,我肯定把小满先送过去的。”
孟小满无所谓的耸耸肩,估计在她妈眼里,她还是那个长不大的小女孩吧?
她已经十七了,又不是三岁孩子,就算是自己出门,也能保证自己的安全的。
“还不是那些拐子闹的,闺女,你自己小心点啊!”
孟小满发现,老妈似乎比以前嘴碎多了,一句话翻来覆去嘱咐好多次。
唉,还真是甜蜜的负担啊!
直到孟大哥骑着自行车载着孟小满的身影,消失在孟母的视线里,孟母才回了院子。
闺女长得太好,也是件让人苦恼的事啊!
这个时间,靠山屯大队的人,几乎都已经起来了。
孟大哥骑着自行车载着孟小满一路行去,着实遇到了不少人。
“呦,向东啊,你们家买自行车了?”
“是啊,刚买的,往返县城方便。”
孟大哥有条不紊的回答着,脸上带着挥不去的喜色。
“这一大早的,你们兄妹俩是要去哪呀?”
有那好奇的人,不免还得多问上两句。
坐在后座的孟小满甜甜笑道,“去县城。”
“哟,那今天不上工啦?白瞎你大哥那十个工分了。”
“不上工了——”孟小满的声音都抬高了几分,“我大哥在县城农机厂找到工作了,以后就是正式工,端上铁饭碗了,再不用在地里上工了。”
“真的?这可是件大喜事啊,恭喜恭喜!”
还没等兄妹俩骑出靠山屯大队呢,孟家老大成了农机厂正式工的事,以及孟家买了自行车的事便在靠山屯大队传了开来。
有人欢喜有人忧。
最憋屈的,当属大队长一家子了。
他们一家知道这消息比其他人要早。
就在昨天晚上,孟大哥和孟母已经去过大队长家了。
去农机厂上班,得转粮食关系,当然得找大队长开介绍信了。
得知这个消息时,这可把大队长两口子酸的不行。
大队长给孟母和孟大哥开了证明,又盖了大队的红戳戳,大队长媳妇儿则摔摔打打,明显是又羡慕又嫉妒又无可奈何。
孟母就当没看见。
羡慕呗,嫉妒呗,别人越羡慕越嫉妒孟母越高兴,尤其那人还是大队长媳妇儿。
大队长家的老大,也才在镇上有个工作而已。
自己儿子,可是在县城上班。
这样一对比,高下立现。
大队长媳妇儿就是再羡慕嫉妒恨,也没办法。
孟母离开大队长家时,那腰杆子是挺得直直的,恨的大队长媳妇儿牙根痒痒。
两口子熄了灯以后,没少在被窝里蛐蛐孟长青一家人的坏话。
孟大哥一路行去,脚下生风一般,骑行的速度慢不了一点。
和孟三哥比起来,孟小满还是觉得,坐在自家大哥的自行车后座上,更有安全感一些。
虽然速度也很快,但至少骑的稳当,也没有孟三哥那种边骑车边唱歌,边骑车边说话,偶尔还回一下头,车把晃的东西乱转的危险劲儿。
两人出来得早,到达屠大舅家时,还没到七点,正赶上屠家吃早餐。
这次过来,距离上一次也才没几天,孟母仍是让小满带了东西——两饭盒咸菜。
有酱黄瓜,有腌萝卜,有酱豆角。
“我妈说了,姥爷年纪大了口重,上次嚷嚷着想吃咸菜呢,这不就让我带了一些过来,正好给姥爷大舅大舅母你们添个菜。”
还真别说,对于孟母的好意,屠家人都是欢喜的。
屠家人口多,空间有限,屋里根本容不下酱菜坛子。
至于公用部分?那就更不更放了,谁也不保证有没有那心眼子坏的人,使啥歪招。
入口的东西嘛,还是得多注意一些的。
屠家从不腌酱菜,就是有时想吃了,就到酱菜厂直接去买一些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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