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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跟那个实验差不多吧,都是在两种东西之间建立联系。
只不过巴甫洛夫是拿狗做实验的,曲轩是拿他二大爷做实验的。
没什么区别,差不多一个意思。
二大爷满意地点点头,确定就是那个味道,随后开启了战斗模式。
筷子在他手中发挥出了比勺子更好的效果,扒着饭就往嘴里送。
看着二大爷风卷残云般的吃相,小曲轩的眼睛里满是崇拜。
直到把最后一个米粒都捡干净,满意地打个饱嗝,打扫完战场之后,这场战斗算是大获全胜。
然后他会把碗还给小曲轩,说一句说过无数遍的至理名言:“饭要吃饱。”
也可以说是正确的屁话。
最起码当时的曲轩是这么想的。
谁还不知道饭要吃饱?
说了跟没说一样,还浪费口水。
现在想想,只有经历过饥荒年代的人,才知道这句话的含金量吧。
每顿饭都能吃饱,真的是一种幸福。
说起来二大爷真是生不逢时啊。
曲轩心中默默感叹。
要是活在这互联网时代,高低能被封个米饭仙人。
这不比扭屁股好多了。
和那些大胃王的区别就在于,二大爷是真吃,那些人是催吐。
可惜生不逢时,以至于一生穷困潦倒。
无儿无女,死的时候连个披麻戴孝的人都没有。
不过倒也不孤单。
那天正好同村一个有钱人家死了,请的人来坟前跳国标。
女的穿着露背装,两条大白腿,和男舞伴劲歌热舞。
两台音响扩音出去,声音大得很,半个山坳都能听见。
二大爷也算是蹭到了。
当然他是没资格埋在有钱人家旁边的,而是埋在很远的山脚下,给人家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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