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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红年代:开发北大荒,种田赶山养全家 第九十五章 敌羞,吾去脱她衣(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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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换做别的男人会咋做?

    敌羞,吾去脱他衣!

    只可惜……

    张崇兴又不是高大山那样的愣头青,看了一回这女人的一身白肉,魂都飞到九霄云外去了。

    上辈子,他老张也是吃过见过的。

    身为富三代,有钱又有闲,真想要女人的话,啥样的没有。

    咋可能会对一个比他大了近10岁,因为常年操劳,面相比实际年龄更老的寡妇动心思。

    换做超越姐还差不多。

    眼瞅着马寡妇的手就要抓住张崇兴的裤脚。

    “手再往前伸,我就给你剁下来!”

    啥?

    马寡妇一愣,显然没料到张崇兴竟然会是这个反应。

    这是啥路数?

    以前被遇上过啊!

    往常进行到这一步,甭管是血气方刚的小伙子,还是身强力壮的老爷们儿,谁不得立刻败倒,接下来就是放大炕。

    怎么……

    张崇兴直接迈步,从马寡妇身上跨了过去,拿过一条板凳,重重地蹲在地上。

    发出的声响,把马寡妇给吓了一跳。

    “起来,好好说话!”

    马寡妇一愣,飞快地把刚刚捻开的一个扣子重新系上,站起身臊眉耷眼的低着头,没敢再往张崇兴跟前凑。

    “马寡妇,你当我是那些管不住裤裆的驴马懒子呢?”

    张崇兴说着,从口袋里摸出一盒烟,这还是这次去七连的时候,高建业给他的。

    抽出一根,凑到煤油灯跟前点上。

    “别跟我来这一套,我给大树他们吃的,是看着孩子可怜,别把我的好心当成了脏心烂肺。”

    听到这些话,马寡妇更是被臊得无地自容。

    “没别的事,赶紧回吧!”

    张崇兴没那么圣母,更没那么闲,规劝马寡妇弃娼从良,挺直腰杆做人。

    路都是自己选的,日子都得自己过。

    张崇兴向来是尊重他人命运,拒绝干涉他人因果。

    除了亲人,还有高大山那样的哥们儿,别人咋样,关他鸟事。

    马寡妇知道,她的盘算注定是要落空了,不过倒也并不怎么失望,反倒是暗自松了一口气。

    毕竟……

    她也不希望这世上真的那么脏。

    迄今为止,张崇兴还是这山东屯第一个对她两个孩子,表露出真正善意的人。

    想着,马寡妇从夹袄底下翻出了一个小包裹,想要上前,可脚没等跨出去,又忍住了,只把东西放在了灶台上,解开露出了里面的东西。

    看着像是一对耳朵帽。

    “这是我做的,就当是……谢礼,我那俩孩子还是头回吃着点心!”

    张崇兴看了一眼,刚要拒绝,却又将那对耳朵帽给拿了起来。

    “这是兔子皮?”

    马寡妇点点头。

    “哪来的?”

    “大树前些日子上山下套子抓着的。”

    呵!

    那小子还挺有本事的。

    “这皮子……谁收拾的?”

    张崇兴将耳朵帽翻过来,手指摩挲着皮子的内里,又凑到鼻子底下闻了闻,没有一丁点儿腥臭的味道。

    不像魏明硝制过后的狼皮和狍子皮,那股子味儿啊,凑近了能熏人一个大跟头。

    事实证明,魏明还是吹牛逼了,他处理皮子的手艺,根本不到家。

    看到张崇兴还把耳朵帽凑到鼻子底下闻,马寡妇顿时红了脸。

    这老娘们儿又误会了。

    “问你话呢?这皮子是谁收拾的?”

    就算你手艺不错,也用不着美成这样啊?

    “啊?哦!是……我。”

    “你会硝制的手艺?”

    马寡妇闻言,这才意识到是自己误会了,更是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会,我爷活着的时候,是个老赶山的,每年存的皮子都卖给哈尔滨的皮货行,我爹学了我爷的手艺,我……就学了点儿皮毛。”

    这还只是皮毛?

    “你等会儿!”

    张崇兴说着,起身进了里屋,出来的时候,手上拿着魏明硝制过的狼皮和狍子皮。

    “你瞅瞅,这皮子收拾得咋样?”

    马寡妇没靠近,只是抽了抽鼻子,就皱起了眉。

    “这皮子……糟蹋了!”

    果然,魏明你个大忽悠。

    “田家嫂子,你帮我个忙,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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