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前的正屋便是啬夫日常办公之处,木案上常设笔丶墨丶削丶牍丶砚,一旁堆着待核验的符传丶船籍丶漕运日志与仓廪帐册;案后一张坐榻,铺粗麻布席,是啬夫褚恒平日断事丶批阅文书之处。
但是此时两位小吏正在收拾木案之上的文书,旁边摆着三盒食盒。
而木案之下又增加了两个木案,一名小吏正在打开食盒,将里面的炮豚(烤乳猪),淳熬(肉酱饭)丶酏浆(甜酒)一一摆到木案之上。
秦朝饮食采用严格的分餐制,严禁合食,秦律明确记载:同案食,各赀一甲。
后屋便是簿室与仓记密档,门禁更严,只有啬夫亲信佐丶史可以进入。
里面存放历年帐册丶符传底簿丶过津税记录丶工役考勤与刑讼案卷,是整个码头的「要害之地」
褚恒贪赃枉法丶虚报损耗丶私放私货的证据,多半便藏在此处。
屋外空地上立有一根木表,用以计时;旁侧悬一木铎,遇紧急事务丶官船急运或夜警,便摇铎召集吏卒。
嬴烬三人由小吏引路,进入津亭,嬴烬身后的季惑,眼睛一直打量着周围,将小院的布局记在脑海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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