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了猪尾巴,李远望也懒得去洗碗漱口了,直接把碗往床头柜上一搁,又钻进被窝。
林静怡也没催他,两人就窝在一块儿,把那个碎金盘子又拿出来看。
看了一会儿,李远望忽然想起来什么,起身又去衣柜底下摸了一阵,把那个金爵杯也拿了出来。
“这个也一起埋?”林静怡接过去看了看。
“嗯。这玩意儿是古董,说不定比那个盘子还值钱呢。”
他把两样东西并排放在被子上,左看一眼,右看一眼,拿起来又掂了掂。
掂着掂着,忽然“咦”了一声。
“怎么了?”
“你看这个。”李远望把金爵杯翻过来,凑到灯下,指着杯底,“这上头好像刻着字。”
林静怡也凑过来看。
杯底确实有字,但磨损得厉害,模模糊糊的。
两人就着昏黄的灯光瞅了半天,也只认出最后几个——像是“五两一钱”三个字。
前面还有几个笔画,或许是年号,或许是工匠名号,但实在看不清了,不知道是哪个朝代的款。
“五两一钱?”林静怡小声念了一遍,“那是多重?”
“不知道,放现在应该就三四两吧。”他不太确定道。
其实这金爵杯实际重量是198克,但家里没秤,只能靠手感了。
他又拿起碎金盘,在手里掂了掂,跟最开始入手的感觉差不多,沉甸甸的,一斤多总是有的。
两样加起来,分量可真是不轻。
掂量完后,他将金盘子递给老婆,中途看到那个被他用钳子夹出来的缺口,突然想到:“要不我弄点下来,不埋进土里,给你天天看着?”
不过刚说完,他又想到可以弄点黄金碎下来给老婆打点耳环、手镯啥的。
毕竟上辈子加这辈子林静怡都没能戴过什么贵重的首饰,他这个男人当的好像一点都不称职。
后世想结婚都是要三金、五金什么的。
自己既然重来了,多的不说,给老婆弄件金首饰,总应该吧?
反正眼前就有现成的黄金,虽然来历有点那啥,但融了重新打,谁能看得出来?
留一小块下来,找个可靠的老师傅,打对耳环,或者打个细细的手镯……
“能弄下来嘛?”
林静怡有点迷迷糊糊的说。
刚才等猪尾巴时的精神头不知跑哪儿去了,这会儿吃饱了,金子也摸过了,困意便排山倒海般涌上来。
“这个边被我夹开了,再用钳子弄一下,应该可以。”
“那你就留一点吧,不要弄多了,反正也只是随时拿出来看看……”
她没往打首饰那方面想,只觉得能留下点“看的”就很好了。
可话是这么说,林静怡那不自觉摩挲着金盘缺口,眼里流露出喜爱的样子。
女人终究是逃不掉金子这种东西的。
以前说不要,那是没条件,懂事,不想让他为难。
现在有条件了,谁心里还没点对“金银珠宝”的念想?
别说女人了,就是男人,有几个不喜欢金子的?
要不然后世那些“大金链子小金表”,怎么能成了“暴发户”的标签呢?
李远望又轻手轻脚下床,去外屋把他钳子找了来。
回到床上,他用钳子小心地咬住碎金盘边缘,那个之前被他暴力夹开的裂口处。
屏住呼吸,手腕缓缓用力,只听极轻微的一声“咔”,一小条窄窄的金边就被他掰了下来。金
条不过小指粗细,两三厘米长,在灯下闪着柔和而诱人的光。
他把这小条金子递给林静怡。
她接过去,放在手心掂了掂,又用指尖细细地摩挲,因倦意而有些迷蒙的眼睛里漾出笑意,小声说:“你说,古代能用这种金盘子吃饭的,得是什么样的人家啊?也太奢侈了吧。”
“金盘子算什么。”李远望把碎金盘和金爵杯并排放着,“人家皇帝用的东西,要么是玉的,要么是金的,连衣服上都绣金线。这个金爵杯你不是也看到了,说不定跟那盘子是成套的,都是同一人用的。”
这两样东西都是在同一个地点发现的,说不定还真是成套的。
八成是哪个收藏家搜罗来的宝贝,就是太倒霉了,船没出近海就沉了。
“用金子吃饭也太暴殄天物了。我要是当皇帝,才不会这样呢。把它们全藏起来留着,不好多了?”
“你要是能当皇帝,就不会这么想了。古代啥东西皇帝没有?人家可不觉得金子有多贵重。”
“反正我当皇帝就不会。”林静怡嘟着嘴巴哼哼道。
“白日做梦。五千多年,也就出了一个武则天是女皇帝,你还挺看得起自己。”
“不是还有吕太后吗?”
“哟呵,你还知道吕雉?有文化啊。不过人家可没当真皇帝,只是手里权力跟皇帝一样罢了,名分上终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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