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万众瞩目的竞技擂台赛最终决赛,在三日之后如期拉开了恢弘帷幕。
这三日里。
最精彩的比赛莫过于秦昭和张惊玉的对战。
冬日的擂台被寒风吹得冰凉,两人站在其上,衣袍猎猎,战意却比周遭的寒风更烈。
拳脚往来之间招招扎实,你来我往缠斗得难解难分,丝毫没有因为血脉相连便有半分放水。
秦昭年少气盛,每一拳都带着破风之势,脚下步法灵动,招招直取要害,张惊玉老道沉稳,每一次卸力都恰到好处。
两人对竞技的尊重藏在每一式招式里,哪怕气息渐促,也未曾乱了章法。
只可惜张惊玉久离战场,冬日本就体力消耗更快,几番鏖战后,呼吸渐渐粗重,额角凝出的汗珠刚冒头便被寒风吹得微凉,最终因体力不济憾然败下阵来。
赢下比赛的秦昭意气风发,掌心还覆着一层薄汗,攥着拳跃跃欲试,高声嚷着要与父亲秦昂再战一场,一较高下。
可天意弄人,秦昂在后续赛程中偏偏遇上了悍勇无双的彭黑。
那彭黑生得虎背熊腰,冬日里也只穿一件薄棉短打,露出的手臂肌肉虬结,一拳砸出带着劲风,连擂台木板都震得微微发颤。
他打法粗犷却势不可挡,除了与秦昂鏖战许久、堪堪分出胜负之外,面对其余对手几乎都是碾压之势,三两下便将人掀翻下台,那股子蛮劲看得台下百姓惊呼连连,直呼天生的勇士。
至于赤牙......
裴知月立在看台高处,裹着一件狐裘大氅,指尖轻触着暖炉边缘,想到这里时,清冷的唇角悄然上扬了一个浅浅的弧度。
云州是藏龙卧虎之地,可她万万没想到,此次擂台赛除了势如破竹的彭黑,竟还杀出了一匹惊艳全场的超级黑马。
此人出身平凡,乃是郊外小石头村一位邓姓杀猪匠的女儿,名唤邓欢。
据说这姑娘自出生便异于常人,体重远超寻常孩童,胃口更是大得惊人,年仅五岁时,一顿饭便能吃下三大碗。
村里闲言碎语从未断过,人人都说她早晚要把邓家吃穷,可邓欢的父母却从不在意,每每听闻风凉话,便横眉冷对厉声驳斥,笃定地说:自家女儿自己养,轮不到旁人置喙。
他们也当真说到做到,冬日里宁可自己缩着,也要把邓欢养得白白胖胖,裹得严严实实。
裴知月见到这个女孩儿的时候,她的穿着打扮干干净净,皮肤白白的,脸儿圆圆的,马尾也梳得干脆利落。
她的武器是一把未开刃的杀猪刀。
和彭黑一样,也靠着一把子力气。
派人打听过才得知,这姑娘在十三岁的时候就跟着大伯进山打猎,据说还曾徒手打死过一只猛虎。
邓欢打完第一场比赛后,裴知月就把目光放在了她的身上,越看越喜欢,还有彭黑,这两个人都是以蛮力获胜,就是不知道对打起来,谁更厉害。
最后的决赛选手是秦昭、邓秀、彭黑。
比她押得注里面少了个赤牙,却多了个意外之喜。
今日的赛制格外特殊,并非一对一单挑,而是三人同时登台、三方混战。
冬日赛场本就考验体力,这般混战更是对武力与智谋的双重考验。
既要扛住严寒消耗,又要随机应变,不能只靠蛮力硬拼。
“小姐,您觉得这三人里,谁能拿下冠军?”秋穗裹紧了绒线围巾,凑到裴知月身边,好奇地眨着眼睛。
裴知月目光扫过擂台之上整装待发的三人。
秦昭紧握着刀柄,指尖泛白。
邓欢攥着杀猪刀的木柄,眼神亮得像燃着的火。
彭黑则搓了搓手掌,咧嘴一笑。
她没有半分犹豫:“秦昭。”
“为什么呀?”一旁的秋霜满脸不解,拢了拢身上的厚袄,“彭黑和邓欢力气那么大,一路赢过来多轻松,看着比秦小将军更厉害呢。”
“秦昭自幼习武,家学渊源,赛场经验远比二人深厚,招式章法严谨,稳得住节奏。”裴知月慢条斯理地解释,指尖轻轻敲了暖炉,“而邓欢、彭黑二人,打法太过单一,破绽只会越来越明显,只不过这二人天赋异禀,若是日后补齐短板,秦昭便远不及他们了。”
站在一旁的原蒙裹着一件锦缎棉袍,捋了捋下巴上的胡须,脸上挂着一抹神秘的笑,提出不同意见:“非也,小裴大人,依我看,今日胜者必在邓欢与彭黑二人之中。”
“哦?原大人为何这般笃定?”张惊玉立在一旁,温和开口,脸上没有半分因原蒙不看好儿子而恼怒,反倒带着笑意。
原蒙嘿嘿一笑,故作神秘,只挑眉看向裴知月:“待会儿你们就知道了!小裴大人,敢不敢跟我赌一赌?”
看他这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裴知月心中已然了然,却也爽快点头:“好,赌了。”
说罢,她抬手解下腰间佩戴的羊脂白玉佩轻放在桌案上,淡淡道:“这便是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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