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的一种手段。
中国古代的贩爵史往上可以追溯到秦始皇时期,始皇四年,有蝗灾大害,百姓捐千担粟米,可以得到一级爵位。
这次卖爵的目的很明确,主要为了合理吸纳更多粮食来度过灾害,属于偶然事件。
惠帝朝对其进行了变更。元年,提出“民有罪,得买爵三十级以免死罪”。】
百姓没什么反应,无他,不管是秦的千担粟米,还是汉的换三十级爵位的粮食,他们都拿不出,这个卖爵的政策和他们压根儿就没什么关系。
皇帝和官老爷们还是会玩儿啊,这么个法令摆着,他们这些种地的没什么,有钱的巨贾和当官的就高兴了,犯死罪也能靠捐粮度过,这多舒服。
有认过字的捣捣同伴:“动动你的脑子,朝廷粮食多总是好事。”
【五年,有灾,六年,“令民得卖爵”。这一举措在当时算善政,有点积蓄的普通人为了寻求地位、免除处罚,会心甘情愿将大量的粮食上缴,可以预见的好处很多:
首先,官府从中获得了巨大的粮食储备。国家有粮,赋税就可以收得少一点了,因此可以十五税一;其次,大量作为生活必需品的粟米流通起来,经济便也流通起来,逢灾年荒年,官方便可调控粮价,维持稳定;
最根本的,人们为了拥有更多粮食,会积极投身于农耕事业,专注耕耘,提高生产积极性。
在小农经济的时代,这样大范围的粮食流向国库能带来的好处,实在太多了。】
晁错正和刘恒商量这个,决定将卖爵改为“入粟拜爵”,再给吸纳来的粮食多个军备的用途,如此一算,爵位虽有泛滥,应该也不会太多。
“德泽加于万民,民俞勤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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