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把身体养好,然后做一只快乐的‘金丝雀’。我不懂是不是这样叫的,我没包养过别人,在这方面的确还不熟练,但还好林知也是第一次,我们俩确实很般配。
今早开会,公司那群蠢货跟我汇报了那块地皮的情况,我知道这件事八成和顾家的那个顾宸有关。
顾宸是余笙异父异母的哥哥,顾云舒也是个蠢货,眼睛瞎了才会看上余宏伟,也就余宏伟长得还行,但他已经那么老了,顾云舒有钱有势,那么多年轻的不要,非得找他,简直是异食癖。
顾宸也是个爱多管闲事的神经病,余笙和他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不知道到底护着他干什么,明明那天来的那个高中生才是余笙的Alpha,身上那股臭味信息素和余笙身上的一样。
我真的搞不懂,余笙顶多算个意外,我这都放弃了还要跟狗皮膏药一样缠着我。
我有点烦躁,用手捏了捏眉心,开口对我的助理说:“你帮我下去约一下顾宸定好时间告诉我。”
“好的,陆总。”
我用指尖点点桌子,“后天不要约,我要去浅水湾。”
“知道的,陆总。”
我想好了,明天和顾宸那个王八蛋谈完,我肯定还要去一趟京市看看具体什么情况,晚上连夜赶回来的话,后天凌晨刚好到浅水湾找林知睡个回笼觉。
我这么想着,想和林知说一声,但我突然发现我连他联系方式都没有,这么久都是我助理和他对接的。
算了,等后天回来再说。
上飞机前,我收到了我助理的信息,林知在家吃了三顿饭,晚饭还多喝了一碗鲫鱼汤,爱吃的东西已经差不多整理出来了。除此之外,林知上午在家看书,看的是《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午吃饭的时候玩手机刷了一会视频,下午还去了一趟医院,在他妈妈那边呆到六点回的家。
我心满意足的点点头,回了个‘知道了’过去。林知果然很乖,这种感觉让我想起某种游戏,就是那种在手机上养一个小动物之类的,说起小动物,林知真的很像一只小兔子。
兔子,我没记错的话,兔子很能忍痛,有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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