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吧?
以前在现代,江丹若的皮肤就特别好。
那皮肤当真就像最上等的羊脂玉一般,雪白剔透莹润,看不见一丝毛孔,柔嫩得仿佛能掐出水来。
配上江丹若精致的五官,和凹凸有致的身材,整个人就如同一朵沾着晨露的初绽玫瑰,娇艳欲滴的同时又透着股纯净的灵气,连她自己有时候照镜子,都有一亲芳泽的冲动。
但副作用就是,特别娇嫩。
晒太阳太久会觉得刺痛,提超过十五斤的东西,手指就会被勒得又肿又痛。随便一点外力,都会在皮肤上留下特别明显的印子。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
她从小家中就有佣人保姆,不需要做任何家务。
她爸虽然是个混蛋,早早在外头找了小三生了私生子,让她妈妈和弟弟与外头的“自由竞争”。
但对于江丹若这个从小美貌非常的女儿,他很舍得砸钱。
江丹若的所有衣服,都是专门定制的无骨缝款,布料也都是完全不会损伤娇嫩肌肤的昂贵材料。连鞋子也是专门定制。
她十四岁以后,每年还有额外三百万的美容费,置装费。
可以说,她那个混蛋爸,一直在不着痕迹地把她打造成供他向上攀爬的交际花。
总之,她并没有因为特殊体质感觉到任何困扰。
可如今,她的皮肤要还是那样……
在这个艰苦朴素的年代,有那样娇贵的一副身体,那不是完蛋了吗?
不会的不会的!
江丹若赶紧摇头,把这个不祥的预感甩出脑袋。
她还是得按原计划去城里找工作。
不只是经济原因,还有居住环境的问题。
二叔家对她挺好的,家里也打扫得干净。
但旱厕,蚊子,还有鸡粪的味道对于一个后世人来说,每一样都是极大的挑战。
仅仅待了大半天,她就觉得很痛苦。
她必须尽快回城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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