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 页 > 言情小说 > 重生律师,直播间都什么阴间案子 > 重生律师,直播间都什么阴间案子目录 > 第996章 附条件的同意可以撤销(第1页/共2页)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收藏本页

重生律师,直播间都什么阴间案子 第996章 附条件的同意可以撤销(第1页/共2页)


****3*6*0**小**说**阅**读**网**欢**迎**您****

请用户自行鉴定本站广告的真实性及其合法性,本站对于广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66!

    拿张伟的话来堵张伟的嘴!

    直播间的观众都看明白了公诉人的操作。

    接下来的庭审,彻底演变成了双方围绕强奸定义的极限拉扯。

    这场交锋的速度快得让人眼花缭乱,法庭的严肃气氛被两人逻辑与歪理的碰撞撕扯得支离破碎。

    郑致远率先抛出理论,主张同意权是动态的,事前同意不代表事中同意,而事中同意,更不代表事后不能反悔。他将妇女意志的概念无限拔高,宣称它贯穿于亲密行为的每一个细节,不容一丝一毫的偏差。

    他甚至举例说明,戴不戴安全套,戴什么牌子的安全套,都是妇女意志的体现。

    只要任何一个环节没有完全顺从女方的意愿,哪怕女方最初同意发生关系,也可以在事后认定男方违背了其意志,构成强奸。

    张伟当即反唇相讥,将这套逻辑推向更荒谬的境地。

    他质问,是不是连采用什么姿势都必须严格遵守女方的事先规划,一旦中途有所即兴发挥,就算法律意义上的强奸?

    双方的辩论已经完全脱离了案情本身,变成了一场关于男性原罪的哲学审判。

    到了后期,郑致远的言论已经臻至化境,他甚至不再纠结于行为细节,而是直接釜底抽薪,提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观点。

    他声称,李静的同意,是“附条件的同意”!

    这个条件,就是与郑龙结婚!

    既然最终两人没有结婚,那么这个核心条件便没有达成,因此,李静当初的同意,自始至终无效,可以被单方面撤销!

    此言一出,全场死寂。

    张伟脸上那副游刃有余的表情彻底僵住,嘴巴微张,大脑中嗡嗡作响。

    他承认,在郑致远这一套接着一套的无耻说辞下,自己就是个新兵蛋子。

    他奶奶的,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

    但张伟终究不是浪得虚名,短暂的目瞪口呆后,是战术上的藐视和雷霆反击。

    他抓住了郑致远那套“附条件同意”理论的荒谬内核,并将其无限放大,反手就给对方扣上了一顶“颠覆社会伦理”、“绑架全体男性”的惊天大帽。

    在接下来的辩论中,张伟不再纠缠于案情细节,而是将矛头直指郑致远理论的危害性。

    他火力全开,用一连串密不透风的排比反问,将公诉方的逻辑推向了滑稽的深渊。

    交了学费就必须考上清华北大,否则学校就是诈骗?

    办了健身卡就必须练出八块腹肌,否则健身房就构成侵权?

    买了彩票就必须中五百万,否则彩票站就是抢劫?

    他将郑致远的观点,斥之为将个人目的未达成的失望,转化为对他人进行刑事追责的强盗逻辑。

    法庭上的法律交锋,彻底演变成了一场关乎逻辑、伦理与社会常识的魔法对轰。

    郑致远试图将妇女意志无限拔高到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域,而张伟则用最朴素的社会常识,将这种拔高撕得粉碎。

    “铛——!”

    审判长沉重的法槌声,终于强行中止了这场已然失控的辩论风暴。

    他那张不动声色的脸上,显露出一种洞悉一切的疲惫。

    “双方的观点,本庭都已清楚。”

    他的声音穿透了法庭上空弥漫的火药味。

    “结合案件事实,案件证据,本庭当庭宣判!”

    “全体起立!”

    随着命令下达,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在审判长身上。

    审判长简单组织了下语言说道:“经本院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郑龙犯强奸罪的核心证据,主要为被害人李静的单方陈述,缺乏客观证据予以印证,无法形成完整、封闭的证据链条。”

    “与之相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在一审期间,提交了大量且确实有效的证据。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在案发后长达半个月内的微信聊天截图。截图内容显示,在此期间,被告人郑龙与所谓的被害人李静仍在积极、愉快地沟通婚礼细节、蜜月旅行计划等事宜,言语亲密,与常理中强奸案被害人的应激反应严重不符。”

    “证据进一步证实,双方关系破裂的真实原因,在于女方李静于婚礼举办前三日,突然提出增加十五万上下车费的要求。在遭到被告人方拒绝后,双方发生激烈争吵,最终导致婚约解除,并随即引发了关于婚前彩礼退还的民事纠纷。”

    “综上所述,本案的本质,是一起因婚约财产纠纷而引发的诬告陷害。一审法院在事实认定上存在重大错误,对证据的采信有违常理,法律适用明显不当。”

    “本院现判决如下:”

    “一、撤销扶县人民法院(20XX)扶刑初字第112号刑事判决。”

    “二、改判被告人郑龙,无罪!”

    判决下达,庭审直播间意犹未尽地沸腾着,无数网友刷着同样的字句,矛头直指幕后。

    “追责!”、“严
>>>点击查看《重生律师,直播间都什么阴间案子》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