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家姐弟的判决书下来没多久,前台小妹就拿着一封法院专递走进了张伟的办公室。
张伟拆开信封,抽出里面的文件扫了一眼。
这是一份开庭通知书。
落款是扶县人民法院。
被告人:郑龙。
案由:故意杀人。
张伟看着上面的开庭日期,挑了挑眉。
这时间比他预估的,足足快了两个月。
这段时间他接连处理了好几个案子,差点把这个案子给忘了。
郑龙,好像是那个被三十八万彩礼和一套房首付榨干父母积蓄的老实人,因为婚礼前女方临时加价十几万的上下车费,双方爆发冲突,郑龙扬言要退婚退彩礼,结果被未婚妻反手一个强奸告进局子。
一审六年,二审改判缓刑。
出狱后气不过,提着把杀猪刀,把前未婚妻一家四口全给销户了。
他本以为,这种涉及四条人命的重案,怎么也得走个大半年程序。
没想到,这才短短两个月。
扶县的公检法,就把侦查、审查起诉、排期开庭的全流程给走完了。
这效率高得离谱。
要知道,在体制内,办事效率往往和法定期限是直接挂钩的。
公民报案,警方有受理期限,必须在期限结束前书面回复是否立案。
立案刑拘,有侦查期限。
检方审查、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全都有明文规定的时间限制。
设立这些期限的初衷,是为了督促公职人员在限期内完成工作。
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变成了“不到最后一天绝不干活”的免死金牌。
明明一个星期就能处理好的事,非得给你拖满两个月。
不仅是公检法,任何一个公家单位都是如此,比如劳动仲裁有着两个月的受理期限,明明可以当天就告诉你案件受理了。
非得等到两个月期限即将结束的时候,才把受理通知书慢吞吞地邮寄给你。
这就是老百姓总抱怨办事难的原因。
受理等两个月,调查等两个月,审理再等两个月。
中间再因为意外进行各种合法延期,全套走下来可能需要一年时间!
如果双方有任何一方不服起诉至法院,再走一遍法院的流程,怎么也得两三年!!!
普通老百姓哪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折腾?
但这一次,郑龙的案子,彻底打破了这个潜规则。
仅仅两个月,扶县公安、检察院、法院就走完了全流程。
张伟靠在椅背上,几乎能猜到扶县公检法系统现在的状态。
扶县公安局的领导肯定是拍着桌子咆哮:这种还在缓刑期内就敢灭人满门的穷凶极恶之徒,已经不是一般的罪犯了,必须重拳出击,从快从严办理!
扶县检察院的检察官连夜加班看卷宗:公安老弟这么急,这案子证据也很充分,必须立刻重拳出击!
而坐在审判席上的扶县法院法官,估计心里正幸灾乐祸。
当年郑龙的强奸案,一审就是他们扶县法院判的,虽然没有证据,但本着维护女性权利优先的原则,给这小子实打实的判了六年有期徒刑。
结果上级法院非要揪着证据问题,硬是给改判成了三年缓刑。
现在好了,人放出来没几天,直接把人家一家四口给切了。
扶县法院的法官们估计正指着天花板骂娘:马勒戈壁的!老子当初没判错吧?就算没铁证,老子也看出这小子是个祸害!你们非要改判缓刑,现在出事了吧!
而上级法院那边,估计也是被架在火上烤,一个刚刚被他们纠错的案子,结果犯人刚刚缓刑出狱就把人家一家四口给灭门了,影响极其恶劣!
上级法院:马勒戈壁,你再逼逼?赶紧给他抓进去判刑!把这破事结了!
扶县法院:好的牢大!
在这场自上而下的默契配合下。
郑龙的案子,一路绿灯,狂飙突进。
张伟把开庭通知书扔在桌上,笑了。
要是全国的公职人员都有扶县这么自觉就好了,应该号召全国公职人员进行学习!!!
.......
时间很快就来到了郑龙灭门案的开庭日。
开庭前一天,张伟就带着张凯,住进了扶县唯一的三星级酒店。
一晚上的房费,抵得上张凯小半个月的工资。
当然了,这算是公费支出,没让张凯自己出钱,张伟不禁感叹:我真是一个好老板!
次日清晨,两人抵达扶县人民法院。
车刚停稳,张凯就愣在了原地,嘴巴不自觉地张开。
眼前,一座庞然大物拔地而起。
流线型的银灰色外墙在晨光下折射出冷硬的光泽,不规则的几何结构层层叠叠,完全颠覆了传统政府大楼方正刻板的印象。这建筑与其说是法院,不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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