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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我的金手指是现代大国 第725章:国内规划(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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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经营层,各守其界,互不越权。”

    他环视震惊的众人,详细解释。

    官府握所有权,但不得干预日常经营。

    财东有分红权,但需承担风险。

    投资商户可参与决策,但受监察部监督。

    经营层全权管理企业,但对盈亏负责。

    黄公辅忍不住皱眉。

    “里长,若官府不得干预,如何确保企业遵循红袍方向?”

    “通过章程约束。”

    魏昶君展开附件。

    “比如国有矿队章程写明:优先保障红袍军需,剩余产能方可市场销售。经营层若违此条,立即革职查办。”

    纸张上第二条写的赫然是多方制衡。

    “第二,重大决策必须三方共审。”

    魏昶君声如金石。

    “投资超万两、技术革新、人吏任免等事项,需经经营层提案,财东会评议,监察部核准。”

    阎应元在监察部做了如此之久,对商事上倒是极为敏锐,若有所思。

    “如此可防独断专行,但会不会效率低下?”

    “宁可慢,不可乱。”

    魏昶君目光如炬,他自然也是知晓后世企业的复杂,但现在搭建的是红袍的基石。

    “昔日前明官窑为何衰败?就是因太监监工独断,逼得工匠造反,红袍国企绝不能重蹈覆辙。”

    他举例说明。

    “比如建新式纺织厂,经营层考察选址,财东会议定投资,监察部确保不占民田、不压工价,三方共签文书方可动工。”

    魏昶君最终看向阎应元。

    “第三,监察部须即刻起草《国有企业法》,为国有企业搭建好框架。”

    他提出更细致的要求,设独立账房,每月公开收支,经营层年薪与效益挂钩,禁止私下分红,工匠可入股分红,但不得干预管理,渎职者罚没家产,贪墨处置方案等细节。

    这一刻,阎应元肃然领命。

    “下官将参照《红袍刑典》,十日內拟出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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