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母慢条斯理的放下筷子,擦了擦嘴,没觉得自己做这个决定有什么不对的,但家里人一时不能接受,她也理解。
没办法,谁叫她是家里的主心骨呢。
“我老了,能多看我闺女一天是一天。
以前一直守着你们,还有啥不知足的?
三个女儿,我唯独亏欠老三,这么些年没帮上什么忙。
至于你们两兄弟,家里帮衬你们结婚,生子,养大了孩子,家是你们自己的。
如果不是老三回来了,我恐怕撑不过今年,老三在哪儿,我这条命就在哪儿,前半辈子守着你们,后半辈子我要守着闺女。
老头子,闺女说了,你想留下来也可以留下来,反正我是要留下来的,体谅体谅我这个当妈的吧。”
手心手背都是肉,但沈母不用多说,手心的一定是闺女,因为手心的肉厚一些。
“爸,妈想留下就留下吧,你也留下,家里有我们呢。”
两个儿子也劝道,全家人都知道沈母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无异于行尸走肉一般,撑着一口气活着。
人老了,想吃点啥就吃点啥,不在乎健康不健康,想在哪儿住就在哪儿住,日子都是数着天数过的。
沈父没想到,老了还要跟妻子分开。
他们这一辈人,这辈子都没独立生活过。
出生,到结婚之前,一直跟着父母住,结婚之后跟妻子和孩子住,但基本不分家,就算分家也还是住在一个大家庭里。
他们从没尝试过独自生活,也没离开过身边的人。
缓了一会儿,沈父还是选择接受现实。
“那你留下吧,别给闺女添乱,我回家去,回头收新米了,新粮了,还能弄点过来。”
现在的结局,已经很好了,闺女回来了,妻子的病也去大医院检查过了,并且妻子现在生活也有奔头了。
闺女有些钱,大孙子有了不错的工作,可以说闺女回来之后,许多问题都解决了。
人得知足,家里人都好好的,没人出事儿,他就知足了。
没过两天,沈父提出家里人该回去了,沈慈也没挽留,毕竟沈家村才是他们的家。
就算是亲人,家人,也不可以过多干涉对方的生活,要保持一定的分寸感和边界感。
走之前,沈慈带家里人去吃了一次涮羊肉,这次直接爽吃,每个人都吃的饱饱的,还是纯肉吃起来带劲儿。
天寒地冻的,什么东西都不容易坏,沈慈体贴的给家里人买了不少吃的用的,带不下的就寄回去。
金钱对她来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但一点点金钱所带来的东西,却能让旁人高兴很久。
买了票,送他们回去,沈慈悄悄包了几个红包塞给了沈父。
直接给钱,他们不会要,就当作是给几个孩子的见面礼,给孩子出生的红包。
因为私下里,大哥二哥一家,早在沈家村看到陆锦年的时候,就已经给他包了红包。
还有给沈父一笔钱,他不来京市,但在乡下也得需要养老,沈慈给他的,让他不要给别人,自己留着用,心里有个底儿。
顺顺当当的把沈家人都送回了沈家村,留下了沈母。
她是说不走就不走的,铁了心的不再离开闺女一天。
“闺女,这下家里人不多了,你跟小年能住过来不?
哎不行,小年得上学。”
沈母期盼的问道,四合院那么多,一家都在的时候,人多,住的满满当当的热闹,现在人呼啦一下子都走了。
“妈,你当然跟我们住一起。
之前是家里人多住不下,又怕你住不习惯。
上车,带你回咱家看看!
家里就我,小年,你,还有一个做饭打扫卫生收拾家里的李嫂,房子是小楼房,独门独院,就是院子没四合院那边大。
你要是想种点小菜小花还行,多了可就不行了。”
沈慈一边开车,一边跟沈母讲现在家里的情况,一听家里居然还有个做饭的人,沈母急得直掐大腿!
这得多花多少钱啊!但她一下子也找到自己的位置了!她完全可以胜任这活儿!
“闺女,那做饭打扫卫生,妈也能干,而且是自家人,放心。
不如,你把做饭的辞了,妈去给你们做饭吧。”
如果不做点什么,她怎么好留下来呢,怎么为闺女出力呢?
她必须做点事情,体现自己留下来的价值。
“妈,人家干的好好儿的,怎么能辞退呢?
你放心享受生活吧,以后一天三顿有人做饭,家里卫生不用你打扫,家里还有人陪你说话。
对了,家里也有电视,你可以看电视,听听戏,想干啥都行。”
车子越开越安静,沈母也越来越好奇,这大城市里还有这么安静的地方呢?
最后,停在了小楼前。
砖瓦小楼,顶上覆盖着青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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