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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做自己人生的主角 第282章 男主权谋文里的背景板炮灰(17)(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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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不奇怪啊,陶县令这个人,能力是有的,脑子也挺聪明的,原剧情里,就是他快速抽丝剥茧,把原主找了出来,简简单单的套用了律条,觉得原主该判个死刑,就把案子报到了蒋大人那儿。

    蒋大人认同了陶县令的判决之后,又报到了卫大人那儿。

    卫大人看了案情,觉得原主不该判死刑,所以,他驳回了陶县令的一审判决,给原主判了两年劳役和十八脊杖。

    这个案子又报到了江南西道的提点刑狱司。

    提刑司因为县州两级出现了不同判决,还有法律适用条款的问题,所以又报到了中央三法司。

    三法司不认同卫大人的判决,他们更倾向于判绞刑,于是他们便申请“奏裁”,让皇帝来做最终决定。

    皇帝和稀泥,弄了个折中方案:流放。

    对于这个决定,刑部、三法司,甚至是卫大人都没意见。对结果没意见,但是对过程有意见。

    卫大人这个人自称自己有书呆子习性,那是一点都没错的,就是从他开始,引发了很长时间的关于法律适用条款的全国性大辩论。

    这就很难评。

    你说他不好吧,因为他,元大丫才免于一死。你说他好吧,还是因为他,元大丫在州府大牢里蹉跎了多年,并且“青史留名”。当然,留的不是什么好名,被评价为“悖恶极矣”。

    元初觉得,要是卫大人因为此事而能够更加务实,也算是一件好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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