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工作性质的缘由。
高育良主持的一直都是政法方面的工作。
所以他的工作性质,大多都是以思想教育为主。
而且因为政法工作的特殊性,他也必须要保守。
因为法律的条条框框都解释得很清晰,你若是想打破常规,那就是在违法。
这不仅是不允许的。
也没有人会去这么做。
而李达康的工作,大多都是主政一方。
所以他的工作性质,大多都是在行动上。
他也是在坚持贯彻着自己老领导赵立春提出的改革方案。
大胆干!不怕犯错!
甚至他也在用行动,表达了这一切。
所以当时在吕州市的时候,两人就有了矛盾。
虽然那个时候,高育良是市委书记,李达康是市长。
但正因为高育良是书记,所以要掌控吕州市的各个方面。
李达康则是不一样,他来了之后就是要大刀阔斧地进行经济改革。
而高育良要的是各个方面不仅要稳,还要在稳中进行改革。
两人的观点也产生了激烈的碰撞,从而有了化解不开的矛盾。
最终高育良逼不得已,与突然出现的赵瑞龙进行了交易。
这足以说明,当初李达康的做法已经让高育良很头疼。
高育良也是没了办法,才跟赵瑞龙提了条件。
其实在祁同伟看来,当年高育良的这个做法未必是错的。
高育良是吕州市的市委书记。
是班子的班长,他必须要为吕州市的发展负主要责任。
可是他那个时候意识到,如果他继续跟李达康搭班子。
两人的矛盾也会越来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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