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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天半子?不,我祁同伟胜天一子! 第455章 驳回原告申请(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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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不可能再影响到当事人的人身以及生命财产安全为基准。”

    “这也是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不法侵害出现的两种情况,暂时中止,或者是暂时被制止的情况,这都不属于不法侵害结束。”

    “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不法侵害人依旧有机会和能力继续实施不法侵害,这具有一定的事实可能性。”

    “所以应该认定为不法侵害依旧在进行,并没有出现结束。”

    “在本案中,原告刘文经,曾经对被告王永强的妻子郝秀萍多次实施过不法侵害。”

    “经由以上事实,永恩区审判院认定,原告刘文经的行为,依旧有对王永强以及王永强的家人继续实施不法侵害的可能性。”

    “对于原告一方通过监控视频提出来的想法,刘文经在回去车里的过程中,以及在打开车门之后,并没有对王永强的生命财产造成侵害,甚至是没有出现侵害的可能。”

    “但,依照刘文经在此之前,曾经从车上取来砍刀,将王永强家里的狗砍死过。”

    “而且原告人刘文经行为恶劣,社会风评极差,还有诸多前科。”

    “根据这诸多事实认定,后又经本院大量走访调查取证。”

    “最终本院认定,在本案中,原告刘文经依旧有对被告人王永强进行不法侵害的动机和行为。”

    “根据以上种种事实依据,本院驳回原告的所有申请。”

    “现在,请全体起立。”

    所有人都在这一刻站了起来。

    他们一个个既紧张又激动的看着祁同伟。

    等待着他宣读最后的判决结果。

    虽然他们已经大致猜出来了,结果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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