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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猎:带甲百万,你说是普通县令? 第四十三章   弓弩解禁文书(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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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赃报复。”

    众下属们也很清楚此事,皆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

    哒!哒!哒!

    马帮帮主闭着眼睛,手指轻轻敲击着太师椅的扶手,似乎在思虑着些什么。

    片刻后,他猛然睁开双眼:“马帮过去一直以暴力敛财,虽有名气,但却无自家的产业!长此以往根基难以稳固,眼下王家倒台,正好趁机将那十几间商铺买下来,日后若是想做些正当生意也方便!”

    王家被抄,商铺自然也会被查封。

    但守军不会做生意,这些被抄没的商铺绝大多数都会被贩卖出去,换成银两充当军费。

    “是!”下属恭敬点头。

    ……

    时间一晃来到正午。

    清晨来过的那名军士去而复返,只不过这一次,他带来了李牧最想要的弓弩解禁令。

    但不是十道,而是八道。

    “这是林将军亲自签发的文书,在大齐境内任何州府都可通用,但只能使用猎弓和木弓,若是私自打造铁胎弓、连弩,不仅文书要被收回,连你都要坐牢掉脑袋!”军士语气严厉,沉声警告了一番。

    文书上撰写着数条使用规则,且盖上了卫所军的大印。

    而且每一道上都写着李牧的名字。

    这代表着即便被盗,其他人也无法将这道文书据为己有,但他却可以亲自授权,临时租赁给旁人或者朋友、亲属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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