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视粮食如命的农村人眼里,什么样的玉米没有要的价值呢?大概率就是发霉的或者碾碎了的,亦或是根本没有成熟好的……
郑新河仔细打量了几眼,果然在那一堆玉米里发现了这些问题的玉米粒,
真是个勤快又能吃苦的女人,郑新河想。
此刻小卖部里没有顾客,周大脚正坐在窗台前。拿着针线比比划划,打算给小姑子做双新鞋。
这姑娘性子软和,平时又极其节俭。
每次发了工资都舍不得给自己买件新衣裳,而是把全部的钱都交给周大脚保管。
周大脚觉得女孩子大了,总要有一两件能撑场面的衣服,因此总是偷偷给小姑子买。
然而鞋子还是自己做的穿着舒服,因此周大脚便盘算着买一点相对时尚的布料,做个新颖的样式。
可是现在成小姑娘都是喜欢什么样的款式呢?周大脚犯了难。
一直低着头,颈椎有些疼,周大脚一只手放下针揉着脖颈,无意间抬头。
恰好看到了站在自己门口附近,像个傻子一样愣着的郑新河。
周大脚满脸惊讶,心想这家伙怎么来了?
难道是要买东西?有什么不进来呢?
知道郑新河是沈南风的贵人,周大脚没有含糊,果断放下手里的针线,急匆匆的跑回出门去。
刚掀开珠帘,周大脚就迫不及待喊道。
“郑技术员,怎么不进来?”
听到周大脚的喊声,郑新河吓了一跳,眼底明显闪过不自在。
他明明只想看一眼就走,却竟被人发现了。
“那个……周妹子,我只是路过……路过而已。”
“那你从南风那回来了?怎么这个时间走?”周大脚还是迎上前去,热络的和郑新河攀谈,
“对,前几天不是帮她卖草药了,今天把钱给送来,”郑新河指了指自己空荡荡的后座笑道。“本来是想早走一会,但和南风聊天时间长了,就耽搁到现在。”
“耽搁一会也没什么,只不过现在这个时间正是吃午饭,你总不能空肚子离开。”周大脚挑眉。
“午饭就不吃了,南风最近比较忙,还是不给她添麻烦。”郑新河连忙解释。
“嗨,这丫头是忙,那我可不忙啊!”周大脚指了指自己,“不如这样,你今天中午在我这里吃,我正好做了一锅粥。”
“这不太好吧?”郑新河勉强扯了扯唇角。
“有啥不好的?说起来我和南风也算是姐妹,你帮了他的忙,我帮忙款待,也没什么不合适。”周大脚不由分说的扯着郑新河就进了自己的小卖部。
周大脚家里一共有三间正房,小卖部则是他后面又盖起来的偏房。
从小卖部正门进去,穿过长长的货架再拐个弯,就到了周大脚的内院。
没想到竟然如此整洁。
小院不大,甚至东西有点多,包括平时卖货,剩下的杂物和纸箱之类的,
都被周大脚整整齐齐码在墙边,甚至就连边缘都对齐,可见费了不少功夫。
看着面前的场景,郑新河脑海中不由得浮现这一个词:“勤劳能干”
真的,郑新河觉得自己的亡妻小悦就已经很利落了,周大脚竟有过之而无不及。
怪不得这样的女人能年纪轻轻,一拉扯几岁小姑子努力生活,还开了小卖部。
想到这里,郑新河对周大脚的佩服又多了几分。
“就随便吃点家常便饭就行,真是麻烦你。”郑新河没有再推辞,但态度依旧温和有礼貌。
“真不愧是知识分子,说话文绉绉的,听着就让人舒心。”周大脚捂住嘴巴,自嘲的咯咯笑了起来。
气氛融洽,相比于第一次的互相贬损,这次周大脚和郑新河都对对方很有礼貌。
饭菜很快端上来,一人一碗稀粥,一点炒萝卜条,还有咸肉炒芹菜。
这饭菜虽然普通,但味道却很香,令人食欲大开。
“吃吧,郑技术员。”周大脚拿过一个馒头递过去。
“真是谢谢你了,我从很多年前就一个人在外面吃饭,从来没有开过火。”郑新河双手接过,轻轻咬下一口,慢慢回味起来。
小麦面粉的香气经过碱面发酵以后变得有几分香甜,单单是啃馒头没有吃任何菜,郑新河就吃的津津有味。
周大脚感觉好笑,忍不住调侃。
“你一个技术员工资不低吧,什么样的好吃的没见过?”言外之意,让郑新河不要演的那么浮夸。
“嗨,周妹子你想多了,”郑新河一脸郑重的把馒头放下,“虽然我们算是给公家打工,那些所谓的好吃都吃了个遍,但其实什么也比不上家的味道。”
家的味道,那是什么味道?周大脚不明白。
想不明白就不想,周大脚拿起郑新河正要喝空了的汤碗,又盛了一勺放回去。
这粥也是周大脚细火慢炖煮出来的,香气同样四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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