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板2百万,3个老板就是6百万。”
“如果直接写一张借条的,钱就会被分批取现出来。”
“要是签订借款协议,写明资金用途的,钱则进入公司账户过一遍再出来,规避涉及刑事犯罪。”
“全部完成之后,这帮人会开始收尾。”
“遣散所有员工,注销公司,人跑路去外省,但不会失联。”
“所有的催收电话都接,甚至还得好声好气的道歉,(表示自己生意失败了,被人骗了,破产了,但欠的钱一定会还,只是现在没有),并进行全程录音。”
“如果这些老板向法院起诉,就随他去。”
“判决下来后,会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网络总对总查控:法院会通过专线直连银行、证券、保险、不动产、微信、支付贝等全国性机构,一键批量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余额、股票、房产、车辆等核心财产。”
“确认没有任何财产后,执行程序会终结。”
“这里加起来差不多需要半年左右。”
“到了这个地步,老板心里都会觉得,想要把这笔钱拿回来,估计难了。”
“于是乎......其他团伙成员可以上场了。”
“他们不会直接去找老板,而是先找跟这个老板有合作的中介。”
“告诉对方.....目前需要一笔200万左右,有判决书的债权。”
“只要能找到,成功完成交易,便能给出1到2个点的好处费。”
“中介一出去打听,恰好就能发现‘老板’手里就有一个完美符合要求的债权。”
“像这种完成财产查控,执行程序终结,希望渺茫的债权,市场价格在10%到25%之间。”
“时间越长,比例越低。”
“老板本身就是干这个生意的,他自然门清,也懂得什么叫‘及时止损’。”
“200万的20%,也就是40万。”
“再加上前面所有的成本,一共就算它80万好了。”
“一通操作下来,最多一年时间,单个120万就能到手。”
“而相同的场景,会由不同的人,在魔都各个区域上演。”
“这还是一般情况,如果碰到大单子,利润还能更丰厚。”
“3年多时间,20多人,收割了2个多亿,人均8位数。”
“啧啧......”
王宇豪很是感叹的摇了摇头。
明显觉得这帮人脑子活,搞的钱太多......
金胜注意到,其余几个小伙伴,都眼神下移,脸上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看来还得自己这个领导出来做总结啊!
“不用多想了,类似的套路,其实早就有人用过了。”
“法律解释上,这属于:民间借贷、加上‘终本债权闭环收割’的黑灰产模式。”
“分工明确、计划清晰、规避资金用途、不逃避催收、不失联、电话全程录音、主动配合法院诉讼流程。”
“这在本质上,叫做....利用‘民事借贷、优先于刑事立案’的司法惯例,刻意制造‘民事经济纠纷’的假象,以此来规避刑事打击。”
“后续低价回购债权的环节,属于进一步的事后销赃行为,通过债权转让的合法外壳,把之前非法占有的资金,彻底变成自己的合法收益。”
“抛开这些团伙性质,相对高端的局,咱们平常处理的私人经济纠纷案件中,同样也会遇到类似的情况。”
“你想尽办法要不回来的债,一转手没多久,案子就会显示终结执行,正式完结。”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那就只有两种可能性!”
金胜抬起手指,比划道:“第一,债权收购方提前掌握了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线索,所以就利用信息差,低价受让债权获利。”
“第二,他们都是一伙儿的,收购债权的目的,就是为了用最小代价,消除自身债务。”
“你们可以看成......这是一种‘正规、合法’的化债套路。”
“当然,有的债权人得知情况后,会非常的生气、不甘心。”
“等找律师咨询,律师则会告诉他.....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核心救济路径是.....以转让时对方存在欺诈、利用信息不对称,导致你作出重大误解为由,起诉要求撤销该债权转让协议。”
“但实际上呢?”
“对方只需要在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无论后续是否发现新的财产线索,转让价款不作调整、风险自担....】这类兜底条款,基本上就稳了。”
“除非债权人能拿出‘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不属于合法善意、对价公允的交易。”
“否则拿不回债权不说,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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