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的赵毅直接开口反驳道:“丁总,你手里这一份股权证明。”
“信息更新时间为今天上午10点59分。”
“也就是说.....健身房50%的股权,仍挂在陆北先生名下。”
“根据法律规定,哪怕法院冻结了股权,在没有变更‘所有人’的情况下,除了不得转让、质押或进行其他处分之外,陆先生仍旧享有表决权、提案权、分红权,以及...知情权。”
“目前案件已经由最初的民事纠纷,转变为了刑事案件。”
“根据先刑后民的原则,股权的处置会暂时冻结,等刑事尘埃落定之后,再来进行民事方面的处理。”
“另外,《公司法》第57条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相应财务信息,进行查阅、复制。”
“丁总,你手里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就能证明我们的身份。”
“而《专项授权委托书》,则能表明我们‘查账’的合法性,以及手续完备性。”
“如果你有任何疑惑,可以直接向我提出,或者打电话咨询其他专业人士。”
这番话表面上听着‘有理有据’。
但在金胜眼里.....能分分钟找到法律依据给‘怼’回去的。
不过对付丁言这种不懂法的普通人而言,倒是绰绰有余了。
此刻.....他嘴巴微张,不知道该怎么去‘反驳’。
金胜心思一动,立马开口道:“丁总,我们这次来....虽说是要查账,可事实上,还是为了帮陆北打掉‘诈骗’这个罪名,让他能恢复自由。”
“至于其它方面,不关我们的事。”
丁言眉头一挑,目光直直的看向了金胜。
他又不是笨蛋,自然听出了话里蕴含的‘潜台词’。
金胜伸手在桌面上‘咚咚’的敲了两下,嘴上则是接着往下说。
“再说了,你们3人一开始都能合伙投资300万来开这家健身房,想必关系肯定是不错的。”
“现在陆北被指控‘诈骗罪’,面临高达10年以上的刑期。”
“而眼下,就有一个能帮到他的机会在你面前.......”
“丁总,你是选择帮,还是不帮呢?”
金胜这是在试探.....
结合卷宗上的案情简介,和陆北上午说的内容,有些地方是充斥着矛盾的。
比如:他借到钱后提出收购意向,但丁言和唐远征在健身房‘亏损’状态下,却依旧死死咬着150万的初始投资额度不松口。
后面等陆北答应,却又突然加码到180万。
甚至开出了反向收购的提议。
以两人的经济情况,显然不具备这么大笔金额的支出负担。
所以,这是在拖时间。
还有后面.....健身房的营业状况在连续好转,可仅仅相隔几个月,法院来问询的时候,价格便直接从180万,变成了60万。
到底是两人私心作祟,想要‘趁火打劫’,还是私下联合了王高峰,来一出低买高卖的戏码呢?
健身房这种股权,不仅评估价格的波动大,在法拍市场上....几乎也没有人会接手。
而丁言跟唐远征这两个‘其他’股东,便成了唯一转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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