鸳鸯。
于是殷切的对凌云说道:“万柳书园有新开盘的楼,去那里最合适了。”
“而且,我闺女在那里做兼职,还能给你个内部价。”
“比正常买,能便宜几万。”
反正在哪里买,凌云都无所谓。
十年后,只要你的房子只要在五环内,那就能翻十倍。
凌云跟司机师傅两人在路上聊了不少。
并且司机师傅还提前打电话给自己的闺女,让她在销售处门口等着凌云。
二十分钟后,凌云便到达了万柳书园销售处的门口。
刚下车,一名身着职业装的女子,便向着凌云走了过来。
女子娇艳清秀的容貌如繁花盛开,一身职业装更是得体大方,没有丝毫稚气。
如此大的反差感,要不是司机师傅提前说过女子的年龄,凌云都不敢相信女子只有十八岁。
就在凌云还在惊艳的时候,女子已经走了过来。
“凌先生是吧,我是【秋韵】,我爸爸给您添麻烦了。”
秋韵?听到这个名字,凌云略感熟悉。
凌云再次打量过秋韵的脸庞后,才发现,吗的!这是他大学舍友周回轩的女朋友。
同样是人,国家也是提倡人人平等。
但是总有些人觉得自己老京城人,就看不起外地的泥腿子。
前世的周回轩就是这样的人,大学开学第一天就拉着秋韵时不时的给众人秀优越感。
就是因为周回轩不成熟的性格跟表现,与气质淡雅的秋韵显得格格不入。
导致周回轩,秋韵两人在大二时就分手了。
自那以后周回轩就开始酗酒,抽烟,毫不注重个人卫生,半夜还时不时的鬼嚎两下。
周回轩是分手了,但是跟他同寝室的众人,为此身受折磨。
考上人大的都是好孩子,谁能受的了这个。
宿舍众人本身平时就跟周回轩关系很差,自那以后就更差了。
“凌先生,凌先生,您有在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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